文档介绍:编号:
过 户 协 议
(2009版)
第一联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共三联)
转让方客户填写(甲方)
客户名称 申请过户的移动电话号码
客户地址(户籍地址) 固定联系电话
受让方客户填写(乙方)
客户名称 固定联系电话
客户地址(户籍地址) 邮政编码□□□□□□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转让方是否到场 是 □ 否 □(转让方未到场,受让方需确认第三条)
转让、受让双方需确认以下条款:
一、过户业务要求转让方、受让方手续齐全、证件有效。受让方为个人客户的,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亲自办理(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台回乡证)。转让方为个人客户、委托他人办理的,经办人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转让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受让方和转让方为单位客户提供与客户名称一致的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年检的且注册地为本市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办理。
二、转让方必须在结清过户日前已出账的通信费用后方可过户。但因漫游等费用结算滞后的原因,一旦出现过户前发生的、但过户日前尚未结算的费用,待出账后丙方将直接向受让方收取。
三、转让方未到场时,受让方需携带转让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转让方最近连续三个月内任一个月已付费的帐单。同时受让方必须确认以下条款:本次过户转让方未亲自到场,受让方在此得到转让方授权办理过户手续,过户之日起一年内如转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