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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xxj16588 2016/4/27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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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解读小型微型企业优惠政策解读小型微型企业优惠政策小型和微型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引导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 近期,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相关优惠政策,现就这些政策进行简要分析。一、小型微型企业的定义要掌握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我们首先要了解何为小型微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这一概念来源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文中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 结合行业特点制定。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 工业( 包括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规定以外的行业, 参照规定进行划型。可见小型微型企业的分类不但适用于企业, 同样也适用于个体工商户。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小型微型企业与小型微利企业的区别。小型微利企业的概念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中, 对小型微利企业做出了具体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1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8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通过比较, 可以发现小型微型企业与小型微利企业主要有两点区别。一是适用对象不同, 小型微型企业的适用范围不但包括一般企业, 还包括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适用对象要比小型微利企业广泛。二是划分标准不同, 小型微利企业是根据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这三项指标来划分的,而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指标包括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如工业企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可见, 即使针对同一类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的标准也完全不同。二、营业税优惠政策《财政部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的决定》( 财政部令第 65 号)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修改为: “营业税起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