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食品流通许可证办证流程一、名称预先核准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者,申请人应首先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经营户名称预先核准, 并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有工商营业执照,申请增加食品流通经营项目的, 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不需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二、许可申请申请人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食品流通许可证办证窗口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4、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7、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如果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请的, 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申请以及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三、现场核查工商机关受理申请后。将在三日内指派辖区工商所执法人员, 对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并填写《现场核查表》,加注核查意见并盖章。现场核查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1、人员管理, 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场地要求,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 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3 、制度建立,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实施要求,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四、审查核准发证申请人提供的手续齐全,相关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现场核查符合规定要求, 食品流通许可受理人员签署意见, 报分管领导复核后做出审核决定。手续齐全, 给申请人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五、归档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完毕, 档案管理人员按照《食品流通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 对相关办证材料和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档案卷宗应填明档案编码、卷号、保管期限;档案管理实行谁发证、谁归档、谁负责的原则。食品流通许可范围一、属于食品流通许可范围的: 1、餐饮业在提供餐饮服务中销售不是其生产的食品的; 2、娱乐业在提供娱乐服务中销售不是其生产的食品的; 3、旅店、洗浴、足疗、网吧等行业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经营食品的; 4、食品销售( 食品生产企业利用生产区域开设门市部销售本企业产品的除外); 5、在商场、超市内从事食品现场加工销售的; 6、食品储运; 7、在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食品交易市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 8、其他商品交易市场内从事食品现制现售、销售的; 9、食品展销会与博览会; 10、以电视购物、电子商务、直销等方式从事食品销售的; 11、同一食品经营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点从事食品销售活动的,应当分别申请许可; 12、其他从事食品经营需要发证的。二、不属于许可范围的: 1、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的; 2、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 3、在加工场所( 前店后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