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钢筋混凝土质量控制要点本规范应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配套使用。基本规定: 1 、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 2 、混凝土结构施工项目应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并经审查批准。 3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 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4 、对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或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 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要部位进行见证检测或结构实体检验。 5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①、对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产品的进场复验, 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②、对混凝土强度、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等, 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③、对本规范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 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的产品合格证及进场复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模板分项工程一、一般规定: 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2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二、模板安装: 主控项目 1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 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 并铺设垫板。( 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全数观察检查) 2、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 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搓处。( 全数检查)。一般项目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 在浇筑混凝土前, 木模板应浇水湿润, 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 、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5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膜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6、对跨度不小于 4m 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 1/1000~3/1000 。 7、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 且应安装牢固,起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3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3 插筋中心线位置 5 外露长度+10 ,0 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 2 外露长度+10 ,0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 10 尺寸+10 ,0 8、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项目允许偏差(mm) 轴线位置 5 底模上表面标高±5 截面内部尺寸基础±10 柱、墙、梁+4,-5 层高垂直度不大于5m 6 大于5m 8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 表面平整度 5 三、模板拆除 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构件类型构件跨度(m )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板≤2≥ 50 >2,≤8≥ 75 >8≥ 100 梁、拱、壳≤8≥ 75 >8≥ 100 悬臂构件——≥ 100 2 、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3 、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钢筋工程一般规定 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 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①、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②、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③、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④、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原材料主控项目 1、钢筋进场时,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 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 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