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
文档名称:

职称评审细则讲解.docx

格式:docx   大小:27KB   页数:1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职称评审细则讲解.docx

上传人:shijijielong001 2020/12/14 文件大小:2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职称评审细则讲解.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安监总人事〔 2014 〕91)
根据国家职称评审政策有关规定,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称评审工作实际,制 定本细则。
一、评审范围
(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程技术、卫生技术、出版、图书资料、档案、新闻、 经济、会计、统计、政工和艺术等 11 个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并接受其他单位委托评审。
(二)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评 审工作;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评审工作;卫生 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 师评审工作;艺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艺术一级、艺术二级评审工作;图书 资料、档案等 2 个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相应系列副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评 审工作;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副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出版、 经济、会计、统计等 4 个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相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政工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其他不具备评审 条件的职称评审工作,委托具有评审权的地区、部门或单位的评审委员会进行。
(三)国家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 考试的专业,按其规定执行。
二、组织机构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称评审工作由人事司(宣教办)组织实施,委托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培训中心负责职称评审计划筹备、时间安排、材料审核、证书管理、业务咨询 等日常工作。
三、组织评审
(一)报送推荐材料。
每年组织 1 次职称评审工作,具体由人事司(宣教办)安排部署。各单位负责职 称评审工作的部门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称申报基本条件 (见附件 1)及有关要求, 组织开展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工作,并负责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核 实和认定,复印件材料需加盖人事部门印章。申报人员申报材料须在本单位公示 5 个 工作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 3 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
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申报材料公示情况说明。
2.评审表。申报政工系列人员填报《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初聘人员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其他申报人员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表》(以下统称《评审表》,见附件 2),且报送 1 份。
3.各种证件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确认本人任职资格的文件复印件,政工人员还应附组织人事部门的任命文件 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等级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成绩单复印件; 符合免试条件的,填写《外语(古汉语)免试申请表》(见附件 2);
(5)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合格证书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的,填写《计算机 免试申请表》(见附件 2);
(6)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提供由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 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复印 件;
(7)其他证书(如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证件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封面采用统一格式(见附件 2)。
4.工作总结。
(1)按获得现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