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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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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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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木
浙江省建设厅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8年12月8日1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木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舟山绿城联海銘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舟山市临城新区港岛路102号法定 代表人:郭佳峰联系电话:(0580) 8832888营业执照注册号:330900400000098企 业资质证书号:舟综字206号 委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 理机构: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 邮政编码:买受人:
【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种类: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2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小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 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1_1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舟山市定海区紫竹林路(原华狮啤酒厂)、编号为2- 16-8、33090200201600020000的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载明该建设舟地使用权來源的 (2007) 46号、舟土资合补字(2007) 8 号、舟土资合补字(2009) 13号。该地块总土地血积为62843平方米。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建设项日名称】【丁现定名】【暂定名】 玉兰花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字第200900100号,施工许可证号为 330902200908190101 。
第二条商品房销伟的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J预售】【现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舟山市城 乡建设委员会,预伟许可证号为舟售许字(2009)第6号;或者,现伟商品房备案机关 为舟山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号为/。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木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木合同附件
一),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幢单元号房,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1层,该商品房位于第层。
该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自2008年7月24日至2078年7
月24日。
该商品房的设计川途为住宅,属 框剪结构,层高不低于3米。该商品房有阳台 个,其建筑样式(封闭式、非封闭式或其他)3为。
该商品房相关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说明:按国家强制性标准设计、施T、 保修。
该商品房【J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血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血积平方 米,应分摊的共有建筑血积平方米(丿应分摊的共育建筑名称及建筑曲积清单见本合同附 件二)。
除上述商品房买卖外,有出售(或赠送、出租等)车位、车库、绿地或其他物业的,有 关该物业买卖、赠与、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约定于本合同附件三。
第四条建筑区划内相关物业归属的约定
在该商品房所在的建筑区划内,出卖人建设物业服务川房不少于1050平方米,坐落 玉兰花园16幢,属于业主共有。
下列物业属于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以另行出伟、附赠或者出租,其他道路、绿地、场 所、设施、房屋,属于业主共有。
1、 地下车位,归出卖人所有。
2、 车库,归出卖人所有。
3、 园区服务用房(除7%。的物业服务用房外),归出卖人所有。
4、 地下自行车位、库房、储藏室等地下空间,归出卖人所有。城镇公共道路、城镇公 共绿地,及依照有关规定、合同约定需要移交政府相关单位管理的物业,不属前款约定范 I韦I。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1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货币单位人民币):
1、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价款 元。
2、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价款元。
4
3、 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元。
4、
按照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规定,需要交纳新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以物业交付后 相关部门确定并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公布的标准为准。该款项未包含在木条约定的总价款 中,由出卖人统一代交,在物业交付时向买受人收取。
第六条血积确认及血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血积与产权登记血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为准。
1、 当事人逸择【丁建筑面积】【套内建筑血积】(本条款屮均简称血积)作为计价方 式时,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血积与合同约定血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 理:
①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②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 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 且办理完成退房手续后(包括撤销合 同备案登记手续及预告登记手续)15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