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3。1。1、。5、3。2。3、3.2。9、3。、、4。、。11、6。、8。2.4、。8、9.、9。1。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11月1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施工等方面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子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地规范作出规定。
本规范共分13章。前三章为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第4章至第12章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其中每章的第一章节为一般规定,第二节及以后的各节为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第13章为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本规范将来可能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本规范参编单位: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中国建筑第一装饰公司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上海汇丽(集团)公司
深圳市科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建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孟小平 侯茂盛 张元勃 熊伟
李爱新 龚万森 李子新 吴宏康
庄可章 张鸣
1总则
.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1。0。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筑装饰装修buildingdecoration
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修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基体primarystructure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基层basecourse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detail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3设计
3.1设计
3.,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