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新任教师招聘奖励加分材料审核认定的通知
根据《2016年莆田市市直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 教师方案》,经研究决定,对参加市直中小学校2016年公开招 聘新任教师并参加省组织统一笔试、符合政策规定加分的进行 审核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定时间、地点
时间:2016 年 5 月 10 H (上午 8: 30-11: 00,下午 3: 00-5: 00)
地点:莆田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莆田市人民政府1 号楼439室)。
二、 认定对象
报考市直中小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符合①《关于 转发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 [2006] 10号)②《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 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 [2009] 221号)③《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 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 225号)④《关于进 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 64 号)文件规定加分的人员。
三、 认定材料
符合以上加分的对象须提供省、市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
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注意事项
1、 拟享受莆田籍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 顾加分的考生,请登录莆田市教育局网站下载加分审核表(附 件2),逐栏填写后于5月11日之前送村、乡镇(街道)、县区 卫计局三级联审,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县区卫计局统一收件送市 卫计委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办理加分,逾期不予受理,敬请考生 及时关注。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莆田市教育局 网站和莆田市卫计委网站予以公示。
拟享受加分的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对象须在5月5日 前将《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 对象情况表》(附件1)发送至我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邮箱,以 便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 加分对象要按本通知及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594 — 2684682
邮 箱:******@
附件:1、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 分对象情
2、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力吩资格 审核表
莆田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6日
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对象情况表
姓名
出生 年月
年 月曰
性质
户籍^ 在乡镇、村
准考证号码
报考岗位
父亲 姓名
岀生 年月
年 月曰
初再(婚) 时间
年 月曰
所在 乡镇、村
《独生证》 办理情况
落实节育 措施情况
母亲 姓名
出生 年月
年 月曰
初再(婚) 时间
年 月曰
所在 乡缜村
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
姓名
出生
年月
年 月曰
性质
户籍所 在乡镇、村
准考证号码
报考岗位
父亲 姓名
出生 年月
年 月曰
初再(婚) 时间
年 月曰
所在乡镇、村
《独生证》 办理情况
落实节育 措施情况
母亲 姓名
出生 年月
年 月曰
初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