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目的对采购过程及供应商进行控制,确保所采购的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生产所需的材料采购、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控制及对供应商进行选择、评价和控制。 职责 供销部负责按公司的要求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根据生产部门采购计划,安排采购。 供销部负责根据生产情况编制物料采购计划。 质检部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进货验证。 总经理负责批准《供应商评定表》和《合格供应商名册》。 程序 对供应商的评价 重要物资根据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和生产需要,通过对物资的质量、生产许可证、信誉度、价格、供货能力等进行比较,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填写《供应商评定表》。对同类的物资,应尽量选择几家合格的供应商。 对有多年业务往来的物资供应商,应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可采用提供以下全部或部分内容的书面证明材料,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a)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生产许可证; b) 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或其它合格证明材料; c) 本公司对供应商其他用户的市场信誉调查; d) 供应商产品的质量、价格、交货能力等情况; e) 供应商的服务和支持能力等。 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的供应商, 除需提供 的有关材料外, 还需经样品测试及小批量试用,测试合格才能供货: a) 新供应商根据技术要求提供少量样品; b) 质检部对样品进行验证,并填写《供应商评定表》中相应栏目,反馈给采购人员; c) 样品如不合格可再送样,但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d) 样品验证合格后, 通知供应商小批量供货; 经质检部进货验证合格后, 交车间试用, 并由生产部出具相应试用后的验证报告,填写《供应商评定表》中相关栏目,反馈给采购人员; e) 小批量进货验证或试用不合格则不能作为合格供应商。样品验证、小批量试用均合格的供应商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根据我公司生产服务的特点,要求包装材料供应商需具备合法的生产资质、其评定可参照 条的要求执行, 其他辅助物料采购人员可通过采购时现场感官检查、查验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或质保证书即可。 供应商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采购人员应向供应商发出改进通知,如两次发出通知而质量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供销部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跟踪复评, 填写《供应商业绩评定表》, 评价时按百分制,质量评分占 60% ,交货期评分占 20% ,其他(如服务态度、售后服务等)占 20% 。评定总分低于 60 (或质量评分低于 48 ),应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经总经理批准, 但应加强对其供应物资的进货验证, 并执行 条款。连续二次评分仍不及格,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采购 采购计划生产部门根据生产任务和库存情况编制申购单,报总经理审批后,由供销部安排实施采购。采购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采购非食用性原料生产食品。 采购文件 采购申请或计划应包括拟采购产品的如下全部或部分信息: a) 对产品的质量要求( 可直接引用各类标准或提供卫生标准、感官要求等技术文件); b) 对产品的验收要求;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