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户外广告代理合同
甲方:上海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之原则,在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就户外媒体广告代理发布事宜进行合作。经友好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户外广告,并就广告发布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合同双方
第一款 甲方
甲方是本合同的广告主(或广告代理公司),是经核准登记成立的企业法人,并保证其公司行为的合法性.
(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由甲方提供)
第二款 乙方
乙方是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可以承接各类广告设计、制作;承办广告代理、发布业务的专业广告公司。
(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由乙方提供)
二、媒体租用条款
广 告 形 式 : 户外广告牌
2。2 广 告 位 置 : (原 画面)
2。3 媒 体 面积 :媒体范围: 米× 米= 平方米
2。4 广告画内内容:以甲方提供的为准.
2。5 广告发布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以实际上画时间起计算一年)
2.6 媒体发布费 : ¥
(人民币大写: 元)
以上费用包括:
1)该发布费包含场地租赁费、发布费、保险费、政府部门管理费、与广告制作发布有关的一切相关费用。
2)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一次免费制作及安装
3)画面监测费及支架清洁维护保养费,拆卸清理费等。
如甲方需制作异型画面,则异型部分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全额支付(包括发布前工程改造及发布后异型结构拆除费用)。除上述费用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如上述媒体因政府客观调整的原因而需改变形式,甲乙双方应就改造方案进行讨论,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按政府要求进行改造。
三、费用支付方式
3.1 合同签定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40%,即人民币 ¥ (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广告发布后经现场监测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20%,即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
发布满五个月,乙方提供监测照片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
发布满六个月,乙方提供监测照片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10%,,即¥ 万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3。4 本合同所有费用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或银行支票结算。但在甲方支付广告费之前乙方须提供正式发票和广告发布监测照片,如甲方到期未按时支付广告费用,乙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