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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环发〔2013〕 67号
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省级绿色社区的通知
各区、县(市)文明办、环保局(分局)、民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浙江省环保厅、省文明办《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省级绿色社区的通知》(浙环函〔2013〕9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批省级绿色社区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文明办、环保和民政部门,按照《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省级绿色社区的通知》(浙环函
〔2013〕98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坚持质量第一、择优推荐、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区域内符合条件、具有示范作用的社区推荐上来。
二、请各地文明办、环保和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浙江省“绿色社区”建设指导意见》(见附件三)和《浙江省“绿色社区”考评标准(试行)》(见附件三)对拟申报第六批绿色社区的社区进行摸底,根据《第六批省级绿色社区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要求,确定推荐社区。推荐申报第六批省级绿色社区的社区,原则上为己获得杭州市级绿色社区称号满两年的社区。对在2012年获得市级绿色社区称号,表现突出需破格申报的请各地视情况严格控制。
三、请各地文明办、环保和民政部门认真指导有关社区做好申报和迎检工作。于6月10日前将各地申报材料、《浙江省“绿色社区”申报表》(附件三)和第六批省级绿色社区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二)一式两份报市环保局(除《浙江省“绿色社区”申报表》外,其他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U盘、光盘均可)。
联系人:刘延轶;联系电话:87238482;87238488(传真)
E-mail:applejin0812@ ;
地址:杭州市新华路112号403室;邮编:310003。
附件:一、
二、
三、
(浙环函〔2013〕98号)
杭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杭州市民政局
2013年4月16日二○一三年四月七日
附件1一
第六批省级绿色社区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区(县、市)
名额
上城区
4
下城区
4
西湖区
4
拱墅区
4
江干区
4
滨江区
1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
西湖风景名胜区
1
萧山区
3
余杭区
3
临安市
1
富阳市
2
建德市
1
桐庐县
1
淳安县
1
附件二2
第六批省级绿色社区推荐名单汇总表
区(县、市) 填表时间: 年月日
序号
社区名称
负责人
经办人
县级命
名文号、时间
市级命
名文号、时间
社区
自评分
姓名
电话
姓名
职务
手机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三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浙环函〔2013〕98号
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浙江省绿色社区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文明办,义乌市环保局、文明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社区环境管理与建设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12号)的要求,省环保厅、省文明办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六批浙江省绿色社区的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社区必须是市级绿色社区,且自评分达到85分以上。
二、申报程序: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由各地对申报社区按照《浙江省“绿色社区”建设指导意见》、《浙江省“绿色社区”
考评标准(试行)》(浙环发〔2011〕22号)进行严格考核,择优向省“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三、推荐名额:见(附件3)。 
四、推荐要求:请各地将申报材料、推荐报告及《浙江省“绿色社区”申报表》(附件4)一式两份报省“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除推荐报告及《浙江省“绿色社区”申报表》外,其他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U盘、光盘均可)。推荐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 
省“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邮编:310012;联系人:寿颖慧,梁婧婧;联系电话0571-28869096; E-mail:******@zjepb.。 
五、其他事项:省“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申报社区进行专题学****和培训,并适时组织对申报社区现场抽查、考核。 
附件:“绿色社区”建设指导意见
“绿色社区”考评标准(试行)
“绿色社区”申报表
二○一三年三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