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税务稽查案例分析
一、基础情况
某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国有企业,增值税通常纳税人,适用税率17%,企业所得是适用税率33%;现有职员942人。主营业务是制造销售变压器、风机。
二、基础案情
该单位自以来,采取虚列成本及价外收入在其它应付款中核实不申报纳税等手段大肆偷逃国家税款。
该单位在至度的成本结转过程中,因为该企业生产的设备安装地点多在外地的偏远地域,企业在成本结转中存在以多暂估材料成本方法虚列成本的偷税行为。此次检验发觉,该企业至三年中在多个项目标成本归中,虚列成本15,076,000元。
该单位8月收取的某集团逾期付款利息350,元,计入其它应付款未做收入。
办案经过
鉴于该案的工作量巨大,案情复杂,要查清问题需要对被查企业多年的成本核实及应税收入进行全方面的检验。国地税稽查局组成联合检验组,制订了周密的检验计划。4月29日由两局稽查骨干4人组成的检验组进入该单位,首先仔细问询了该企业的相关财务人员,责成她们提供该企业的成本核实程序和相关的资料。同时检验组的同志深入该企业的生产场地和供销部门对该企业的二级核实情况和生产、销售情况进行了细致的了解。依据掌握的情况检验组的同志决定从该企业的收入及成本核实的原始资料查起,采取顺查的方法,把此次检验查深查透,把本案办成铁案。
经过检验组对该企业大量的原始成本资料的检验,发觉该企业生产的产品安装地点多在偏远的地域,在设备安装和调试期间,很多设备的配件需要由供货厂家直接发往设备的安装地点。该企业的相关财务人对安装地所发生的成本掌握不了,只能根据施工现场传输过来地不正确材料,对部分成本进行暂估。在项目完工后,企业的财务人员没有根据财务制度和相关要求,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和取得的发票进行成本项目标认真核实和还原相关的成本。针对以上情况,检验人对该企业的法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