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8年鹤山市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
监督检查计划
保化监管股、各监管所、稽查局:
为落实省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要求,对全市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全市化妆品质量,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任务
按照江门市局的有关要求,结合省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分类标准及要求,保化股、各监管所根据监督检查计划明细表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方式主要为以“网格化”监管为模式的日常检查和以“双随机”方式为主的飞行检查。
2018年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监督检查计划明细表如下:
镇 街
沙坪
雅瑶
桃源
龙口
古劳
鹤城
共和
址山
宅梧
双合
合计
检查企业数量
126
12
6
5
220
二、检查重点
(一)日常检查
对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检查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试行)》的检查事项进行全项目覆盖检查,重点检查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产品的合法性和合格性情况,
广告宣传和标签标识情况等。
(二)飞行检查
对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飞行检查的重点品种是祛斑、防晒、染发、祛痘及面膜类产品,重点检查经营产品的合法性及来源可追溯性,包括经营产品是否取得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批件(备案凭证),产品标签标识与许可批件(备案凭证)内容是否相符,有无违法宣传,是否履行索票索证、台账管理主体责任等.
三、检查内容
(一)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主体资格情况
1、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营业执照》持有情况.
2、化妆品使用企业《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
(二)产品合法性情况
1、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建立情况。
2、产品购进、销售台账建立情况。
3、供货企业相关证照建档情况。
4、产品相关许可证明材料建档情况。
5、产品成分合法性情况.
(三)化妆品经营、使用条件情况
1、经营、使用场所的卫生情况。
2、产品有效期及储存情况.
(四)化妆品标识标签、广告宣传情况
1、产品标签、小包装或说明书上内容规范性情况.
2、产品标识内容及经营场所内宣传资料合法性情况。
(五)注册备案情况
重点检查国产/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备案情况,染发、祛痘、祛斑、美白等类产品是否存在非法添加化学成分情况,以及产品标识规范性情况。
四、组织实施
(一)日常检查
对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的日常检查按照“网格监管团队”方式开展,市局负责统筹全市化妆品监管工作,保化监管股负责沙坪辖区内的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必要时协助、、使用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日常检查根据《2018年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监督检查计划明细表》,采取计划管理。按照检查情况,如实填写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包括:《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附件1)、《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常检查记录表(化妆品经营环节)》(附件2),发现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还需完整填写《现场检查笔录》(附件3)、《产品注册备案情况检查表》(附件4)及《责令改正通知书》(附件5),并应两日内将电子版《产品注册备案情况检查表》报保化监管股汇总。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向企业提出处理意见,责令企业按规定整改,并跟进其整改情况,并在1个月内上报处理结果(按附件7汇总)。如发现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要及时移交稽查局查处。
(二)飞行检查
对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的飞行检查按照《关于印发<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双随机—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鹤食药监发〔2018〕10号)组织开展,通过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从检查人员名录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及时组织专项飞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实施跟进处理,并在1个月内上报处理结果(按附件7汇总)。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产品,要进行监督抽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实际,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要划定化妆品监管网络,构建网格监管团队,并在官方网站予以信息公开.
(二)完善检查档案。要按照“一个企业、一个档案”原则建立企业监督检查档案,各监管所要分别于6月20日及11月9日前填报《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监督检查汇总报表》(附件6),将半年及全年监督检查情况上报保化股.
(三)做好信息公开。在官方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同时在监督过程中要做到记录上墙,保持至下次监督检查。及时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评估安全状况,形成专题分析报告,及时报送保化股。
联系人:梁海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