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家史
(一)的定义、作用、特点
是用以记载家族或家庭发展、变迁、经历和现实情况的史志性文体。所表现的历史阶段可长可短,有的包含时间达百年以上、数代人员;有的包含几十年时间和三四代人员;也有的以一个长短不定的特定时期为背景,如本节所附《我的一家在文革》。
和传记的区分在于,传记以个人为表现对象,以某一家族或家庭的关键组员为表现对象。
(1)记载家族或家庭发展实况
国家有国家的历史,民族有民族的历史,家庭也有家庭的历史。在这些历史中,家族或家庭的历史能够说是最贴身的历史,也是每个人全部不可能不关心的历史。现在,多数家庭可能没有自己的历史文本,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令人遗憾的事情。
(2)教育后代
先辈的生活道路通常要比后辈的生活道路艰苦,创立、建设一个家庭的艰辛过程对于后辈来说,能起到鼓舞其精神、激励其奋进的作用。
(1)以家族或家庭组员的经历为题材
这是和传记的不一样之处。在现实中见到的部分只讲个人的经历,这不能算是正规的,应该算自传。家族或家庭是一个小集体,单个人不能组成一个家庭,更不能组成一个家族。
(2)表现一个家族或家庭的鲜明个性
家族或家庭的个性特色是由其特定的生活道路和生存状态所决定的。每个家庭全部有其特定的生活道路和生活经历,在写作中不能模拟她人的,要写出自己的特色和个性。
(3)常以小说的形态出现有较强的感染力
常以老人讲给后辈听的形式口头存在,含有一定的小说性和感染力。经整理撰写转变为书面形式后,还应该保留这么的特点,为的是增强的可读性,让后辈喜闻乐见。
(二)的写作
不论以家族(这里的家族应指同祖三代之内的组员,不是指同姓的大家族)还是家庭为单位,通常关键记述的是三代人员的史实。往上可上溯到祖父辈以上一两代,往下也可记述到孙辈以下,但两头全部不是关键,中心内容是三代人的经历和事迹。后人再撰写,中心内容自然下移,形成接续。
通常由家庭内部人员执笔写作,且多为后辈人记述前辈人和同辈人的事迹。叙事人身份确实定有利于其它家庭组员身份确实定,如本节例文中“祖父”、“父母”、“叔叔”、“姑姑”等人物身份,全部是由叙事人“我”的身份决定的。
中的人物行为、关键事件,只有放在特定历史时期背景之下,才能被充分了解。本节例文中的“文革”,就是决定着全家人命运的历史背景,离开了这个背景,人物和事件全部将不可思议。
中的人物事件,要形象鲜明、完整清楚,注意避免人物形象模糊、事件残缺不全的情况。
【 例 文 】
我的一家在“文革”
1958年,我的祖父响应国家建设新农村的号召,辞去沈阳化工厂高级技工的工作,率领一家大小,包含奶奶和我的三个叔叔两个姑姑回老家务农。
老家在黑龙江极北苦寒之地,只消开上一天的车就到中苏边界。那里天是高的,地是阔的,人是少的,钱是更少的。我的祖父聪慧而且能干也肯吃苦,很快就扎下根,盖了房子,成为红红火火一户人家。
转眼就是十年。在此期间,大儿子,就是我父亲,上大学——留苏——娶亲——生子,二儿子进金矿企业,三儿子上南方的一所化工大学,大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