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警犬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警犬饲养管理,根据〈〈警犬繁育工作规则》,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级公安机关的警犬饲养管理。
第二章场地与犬舍
第三条 警犬的生活场地应选择在交通便利,地势高燥,水源充足,土质坚实的适宜场地。与主要交通干
线、畜产品加工厂、动物饲养场、化工厂、水泥厂、居民密集区、医院等保持一定距离。
第四条 公安部一、二级警犬繁育单位要科学布局,划分管理区、繁殖区、训练区和隔离区。隔离区要建
在其它区的下风处,远离其它区,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
第五条 警犬犬舍结构要适合当地的自然条件,防暑防寒,通风干燥,采光良好,排水通畅,舍内设犬床。
公安部一、二级警犬繁育单位的种犬舍面积不小于 5平方米,产犬舍面积不小于 10平方米。产犬舍配备护
理值班室和防寒防暑设备,有条件的可安装监控设备等。
第三章饲料及营养标准
第六条 警犬饲料应根据警犬不同类别的营养需要标准供给,确保饲料安全、卫生和营养。
第七条 警犬的日粮组成包括蛋白质饲料、碳水化合物饲料、脂肪类饲料、饲料添加剂及水分。
第八条 根据警犬的品种、体型大小、性别、生理状态及用途等制定饲料配方,科学配制日粮。
第九条 提倡使用全价颗粒饲料。适时对所用饲料进行检测,确保饲料的质量。
第十条警犬饲料变换,应逐步进行
第四章警犬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 警犬饲喂做到定时、定量,保证充足清洁饮水。饲喂次数根据犬的生理状况和饲料类型掌握。
第十二条 保持犬体、犬舍和环境卫生。犬体要经常梳刷,适时洗澡。犬舍和周围环境要每天清扫,定期 消毒。
第十三条 警犬要每天散放、运动。运动强度根据犬的生理状况、环境温度和地形条件合理安排。喂食前、 后半小时内禁止剧烈运动。散放运动过程中要防止咬伤人畜、走失和意外配种等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警犬饲喂人员或值班人员在 6 —22时,每两小时至少巡视一次犬群, 22时以后视情巡察,认真
观察犬的精神、饮食、运动及排泄物等状况,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 犬舍区要相对封闭,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禁止混养其它动物。有条件的,可在犬区 内安装监控设备。
第五章种公犬的饲养管理
第十六条 种公犬要保持膘情良好,体格健壮、性反射强,繁殖性能优良。
第十七条 种公犬要保持足够的运动量。每天户外运动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 1小时,配种前后禁止剧
烈运动。
第十八条做好种公犬***官的保健与护理, 防止损伤和感染。定期检查精液,发现异常及时查明原因,
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九条种公犬初配年龄为2周岁,合理控制配种频率。
第六章种母犬的饲养管理
第二十条 妊娠母犬要单独饲养,避免群放,严禁剧烈运动,必要时牵引散放。
第二十一条 根据妊娠母犬的体况,供给全价营养饲料,妊娠期饲喂应少食多餐,每日喂 2 4次为宜。
第二十二条 做好产前准备工作。保持母犬身体清洁,特别注意保持臀部、阴部和乳房周围清洁卫生,临 产前转入消毒好的产犬舍,做好产前检查,备好接产用具和必要的药品。
第二十三条 分娩期指定专人值班护理,发生难产或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二十四条 母犬分娩后,用温水清理***、臀部等部位,用热毛巾擦拭和按摩乳房,及时更换污染的铺
垫物。犬舍要及时清扫,保持干燥。
第二十五条 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