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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区农贸市场专业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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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区农贸市场专业规划.doc

上传人:crh53719 2020/12/21 文件大小:10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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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区农贸市场专业规划.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目 录
文本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指标控制 2
第三章 规划布局 3
第四章 建设与监管 4
第五章 实施措施 4
第六章 附则 5
第七章 附表 6
说明书
一、青岛市市区农贸市场现状 20
二、规划依据 22
三、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 23
四、规划期限与范围 24
五、规划概念与控制指标 24
六、规划目标 26
七、总体布局 26
八、规划实施措施与监管 28
九、附表 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方便群众生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按照《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和《青岛市市区商业网点专业规划2008年—2020年》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5、《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
6、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
7、《青岛市农副产品零售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第三条 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和彰显本土特色"的要求,以方便居民安全放心消费,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目标,以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通过农贸市场专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实现市区农贸市场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改善市场环境,提高市场档次,更好地发挥市场在繁荣经济、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的作用,为建设宜居青岛、打造幸福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 规划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为民;坚持与城市规划相结合,控制总量,合理布局;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坚持新建与调整相结合;坚持农贸市场与超市互补的原则。
第五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11年—2015年
远期:2016年—2020年
第六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是青岛市市内七区,即: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黄岛区。
第二章 指标控制
第七条 农贸市场是由市场开办者提供经营场所和相应配套设施,以独立摊位经营方式为主,从事蔬菜、肉类、水产品、禽蛋、调味品、熟食品、水果、干货、土特产等农副产品,实行集中、公开交易的场所,属于城市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范畴,具有公益性、商业性和竞争性的商业设施。
第八条 青岛市市区农贸市场建设规划控制指标主要为:
服务人口:原则上以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为基本单元配套,服务人口一般在2万人左右。服务半径:1000米—2000米。
建筑面积:一般以150平方米/千人建筑面积配置,社区农贸市场建筑面积一般在1500—3000平方米;中心农贸市场其建筑面积一般在5000-10000平方米。
建筑形式:,可设置棚顶式市场.
停车位数:中心农贸市场:0。5车位/100平方米;社区农贸市场:0。3—。
第九条 控制指标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经规划编制部门同意。
第三章 规划布局
第十条 依据以上控制指标,本规划共配置农贸市场201处,城市人口每2。5万人左右拥有1处农贸市场。其中新建农贸市场115处,就地建设23处,保留63处。
第十一条 市区农贸市场主要是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居民社区等进行规划布局。
第十二条 本次农贸市场专业规划以市级蔬菜副食品集散中心为依托,将市区农贸市场分为中心农贸市场、社区农贸市场二个等级。
第十三条 近期以位于抚顺路1号的抚顺路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李沧区重庆南路484号的华中蔬菜批发市场,城阳区的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黄岛区的黄河路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青岛市农副产品集散中心;远期新建和调整整合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青岛市农副产品集散中心。
第十四条 中心农贸市场是指服务半径2000米以上,服务人口5万人以上的农贸市场。中心农贸市场,。
第十五条 社区农贸市场是指服务半径1000米以下,服务人口1-3万人的农贸市场社区农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