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闽江学院教务处文件
(2020)闽院教32 号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材评价
和2020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做好本学期教材评价和2020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际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教材评价工作程序及要求
(由实教科另发),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专业教材使用一览表》(见附件1)及相关教材样本的收集工作。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专业教材使用一览表》罗列出需要评价的教材,按照学校教材评价规定做好相关教材的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工作(评价表见附件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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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材评价工作须遵循科学性、公正性、客观性、统一性、可行性、实用性等原则。
(2)列入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十三五”等国家级规划教材、经正式文件公布的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或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等优质教材可免于评价。
(3)教材评价对象为在我校本科教学中所使用的非优质教材(含自编教材(讲义)、实习实验指导书、多媒体课件等电子教材)等。评价的重点为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等课程所使用的非优质教材。
(4)教师评价:由开课学院组织任课教师通过《闽江学院纸质教材选用评价表(教师用)》对本学期所使用的所有非优质教材进行评价。各学院教学秘书将各非优质教材教师评价的平均分汇总后交教务处,纸质的相关材料由各学院自行保管。当期使用该非优质教材的教师应100%参加该教材评价。
(5)学生评价: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学生对本学期所使用的非优质教材进行评价,通过《闽江学院纸质教材选用评价表(学生用)》以打分的方式来进行教材评价。各学院教学秘书将各非优质教材学生评价的平均分汇总后交教务处,纸质的相关材料由各学院自行保管。参加非优质教材评价的学生数不低于当期使用该教材学生数的30%。
(6)对于使用多媒体教材的,学生和教师都使用《闽江学院多媒体教材选用评价表》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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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评价结果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可以根据教学需要继续使用;得分在95分及以上的,在往后三年的使用中可免于评价;评价结果得分在80分以下的教材,将不得继续选用。
对教材评价结果有争议的教材,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评定是否继续选用。对于本校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其评价结果还将作为评奖或相关推荐的依据。
:2020年6月22日-7月3日。
二、2020年秋季教材征订时间安排及要求
-2021学年第一学期各班级(专业)所使用的教材,教材征订时间安排:2020年6月23日—7月10日。
,由学院专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做好教材选用、报订工作,并能及时地处理好征订后期换订教材等事宜。
《普通高校教材管理办法》及各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与要求,认真阅读《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 网站查询优质教材目录,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省部级以上(含)规划教材、指定教材、重点推荐、精品教材、获奖教材等优质教材。教材的最终选用需经专家小组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报学院领导签字确认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上报校领导审批并在学校进行公示,备案。如有选用本校教师自编教材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审批手续。
,切实推动马工程重点教材在我校的广泛使用,相关的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必须100%选择已出版的“马工程”重点教材使用(详见附件4)。
、备案和审核等手续。
6.《教材征订单》(见附件5)以班级为单位填报,“征订单”中的各栏目都应规范填写,特别是“课程名称”栏目要包含公共课课程的填写。
《教材征订单》,上报后如有变更,需所在学院领导签名同意,并注明变更原因和时间,最终报学校领导审批。对于因《教材征订单》填报不及时、预订数量不准确、书号填错、预订后随意变动等造成的积压或短缺以及不能按时到书等情况的,由各学院自行负责。
8.《2020年秋季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请到教材书库(教学楼2A105)领取。
、2020年7月10日前提交附件5,电子文档发至******@;纸质文档报送实践科(2号教学楼A105办公室),联系人武海南。
附件:
-2020学年第一学期本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