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近三年(2015-2017年)住建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督查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执法检查存在问题自查自纠表
工程名称
结构层次
形象进度
类别
序号
存在问题描述
项目部自查自纠情况
备注
一、2017年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查反馈问题(江苏地区)
质量方面
1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
2
项目经理对项目施工了解不详细、不全面,且监理通知单回复存在代签字现象
3
施工方案内容针对性不强
4
箍筋加工不规范,未按照弯钩半径进行加工制作
5
直螺纹加工不合格,钢筋端部不平直,现场无必备的测量工具(如螺纹量规和止规),丝扣的质量无法控制
6
楼梯板主筋位置控制不好,保护层过大或过小(平均2mm或超出规范要求的最大偏差)
7
楼梯梁、过梁及框架梁箍筋加密区部位箍筋数量、间距等均存在问题
8
楼梯梁及框架梁箍筋位置、间距严重超差
9
箍筋加工制作、安装未按要求施工
10
电渣压力焊焊包不均匀现象较普遍
11
剪力墙主筋电渣压力焊焊偏包严重较为普通,主筋位置定位不准,框架柱主筋电渣焊接头外观质量较差,存在焊包不均匀
12
砌体结构构造柱加密区处箍筋数量、间距不符合图纸设计要求,砌体结构处构造柱箍筋未设置起步筋
13
墙柱钢筋电渣压力焊检验批记录判定不正确
14
个别结构梁施工缝位置在梁的根部
15
楼梯板存在混凝土蜂窝、受力筋外露现象
16
楼梯板厚度设计值160mm和140mm,现场实测值120mm
安全方面
1
危险性较大施工方案审核程序未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
2
经过专家论证后的基坑支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已经实施,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
3
项目经理带班记录每月4次且内容雷同,未按照住建部《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要求形成针对的带班生产记录
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未按照住建部《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试行)》(建市[2008]42号)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在悬挑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上加盖注册印章
5
悬挑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施工企业技术、安全等部门审核,已经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通过并搭设完备投入使用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
6
临时用电方案缺少安全、技术等相关部门审核、验收,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3。(强条)
7
基坑支护工程单独发包,容易造成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不清的问题
8
脚手架钢管进场复试报告材质为Q195,不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3。
9
悬挑脚手架悬挑方式与《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有所不同
10
模板支撑架采用钢管加扣件的搭设方式,取消可调托撑,在现行国家相关标准中未有说明,可行性需要进一步探讨完善
11
局部区域模板支架与钢管扣件式落地脚手架固定在一起,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5条的规定(强条)
12
模板支架未设置扫地杆,违反《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第6.
13
模板支架上部U形支托与方钢两侧间隙未楔紧,违反《建筑施工模板安装技术规范》(JGJ162—2008).9条第2款的规定(强条)
14
部分模板支架未在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设置一道水平拉杆,违反《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强条)
15
钢管扣件式落地脚手架部分纵向扫地杆距立杆底端距离为400mm,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
16
钢管扣件式落地脚手架相邻两根立杆的接头设置在同步内,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钢管扣件式落地脚手架相邻两根纵向水平杆的接头设置在同步内,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