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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保险法的历史
1995年6月30日,最早《保险法》通过,同年10月1日生效施行;
2002年10月28日,修订《保险法》,2003年1月1日施行;
2009年2月28日,修订《保险法》,于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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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讲座培训讲座专业版
《保险法》体系
一、总则
二、保险合同
三、保险公司
四、保险经营规则
五、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六、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七、法律责任
八、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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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讲座培训讲座专业版
第一章 总则
一、增加“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功能;
二、坚持“分业经营”原则,但也强调例外。
删除“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
信达资产管理获批设立财险公司 注册资本10亿 发布: 2009-4-05 14:53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人士2日透露,由公司发起设立的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
此前,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旗下信达资产出资2亿元成为幸福人寿大股东。  
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人士介绍,由该公司参与发起的百年人寿保险公司已获当地监管部门的批复,正在等待中央主管部门的批准。
此外,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也在与一些中小保险公司进行接触。
三、增加有关保监会派出机构的规定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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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讲座培训讲座专业版
第二章 保险合同
一、明确保险合同的成立时间与效力;
二、强调保险公司义务,增设“不可抗辩条款”;
三、解决“投保容易理赔难”问题;
四、廓清财产险赔偿计算标准、人身险特定情形的理赔;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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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讲座培训讲座专业版
保险利益(第12条)
定义: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利害关系)
旧法: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不赔)
新法:区别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并非一律无效
旧法:无论何时均要求保险利益存在,否则合同无效
财产保险: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金请求权和合同解除权(可约定无效)
人身保险:保险合同订立时…合同是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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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讲座培训讲座专业版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一、提前了合同成立的时间
旧法: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并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合同成立
新法: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合同成立
保险合同为非要式合同 :口头 会议记录等
保险单交付是保险公司应尽义务,可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据
二、明确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旧法:没有规定
新法:成立时生效
三、规定合同可以附期限或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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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讲座培训讲座专业版
保险合同无效【一】
一,一般原因
1,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18周岁以上
16周岁以上不满18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
2,标的(合同内容)不适当
违反法律,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3,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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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无效【二】
二、特别原因
1,合同订立时,保险标的的危险已经发生或已消除,除当事人双方不知情外,合同无效;
2,第三人订立的死亡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约定保险金额,合同无效;
3,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被保险人订立的死亡保险合同无效,但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除外;(不满10周岁或精神病人)
4,无保险利益,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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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举例
1,投保人故意多交保费,保险人故意多收,签发保单后,保险公司以各种名义将多收保费退回给投保人指定的收款人,协助投保人实现非法转移资金的目的;
2,投保人的经办人故意多交保费,保险公司不按保险费率收取保费,签发保单后,保险公司将多收的保费支付给经办人,属于保险公司与经办人员恶意串通,损害投保人的利益;
3,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另立合同,保险公司将一部分保险费以预付赔款或定额赔款的名义返给投保人,投保人承诺不再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索赔;
4,保险公司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