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目 录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6
安全监控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8
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1
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14
安全监控系统报表上报制度 16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17
安全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9
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21
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23
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 25
安全监控中心交接班制度 29
标校员管理制度 30
巡检员管理制度 31
监控员管理制度 34
监控员操作规程 36
标校员操作规程 38
巡检员操作规程 39
监控主任岗位责任制 44
巡检队长岗位责任制 45
巡检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46
监控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47
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48
巡检员岗位责任制 50
标校员岗位责任制 51
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52
风电闭锁、***电闭锁管理制度 55
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维修制度 57
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 6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定期测试报告制度 62
监控系统故障、异常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63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报废制度 69
安全监控系统调试管理制度 70
***信息反馈制度 71
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 72
安全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73
安全监控系统应急预案 77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概况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
组 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通风矿长 通风副总 监控主任 通风科长
组 员:监控员 巡检员 标校员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标准)中的规定。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运行。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用监测仪器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19)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
二、建立健全安全监控机构,配备足额的监测队伍。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控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质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控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监控中心巡检员负责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
三、根据《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标准)中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
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控设备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技术矿长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设备的地点,由通风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矿长批准。
五、应安设监控设备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分送通风、机电部门。
六、监控组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和控制线、电源线,进行连接时,必须要有井下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
七、设备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入井前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后方可下井安装使用,严禁不合格的设备下井安装。
八、井下设备定期维护调试,每月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
九、井下设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升井。如8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可继续生产,否则必须停产处理,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
十、如传感器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误差范围(%)内时应以测值大的***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时,应及时对传感器调试,在此期间不得擅自停用设备。
十一、监测设备在井下连续使用六个月后,应升井做全面的检修、清理、调试和校正。
十二、监控系统地面机房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电脑屏幕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各种记录。
安全监控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施、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监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有关使用管理规定。
二、安全监控系统、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设施、设备到货入井使用前,必须经防爆性能检查并严格按产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