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金沙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简章
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应聘人员如放弃某一环节的,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小学教师300名,具体岗位详见《金沙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
(1)应聘语文、数学教师岗位的,要求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不提供);
(2)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要求取得小学及以上外语学科教师资格(应届师范类外语专业毕业生可不提供);
(3)应聘音乐、美术、体育、舞蹈、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要求取得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为所应聘岗位学科专业的可不提供)。
(二)报考条件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1996年6月1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5.《岗位一览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
、现役军人。
,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
、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
。
;
、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时间:2014年4月30日。
招聘信息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如因应聘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五、加分、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加分。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一村一大”、“到村任职”、“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截止到2014年6月15日,服务期在1年以上(含1年)不满2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2年以上(含2年)的加3分;
、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并一直在岗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对2013年秋季学期参加农村小学支教志愿者并一直在岗的,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加分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
(二)报名
: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