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高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全面推进高职院校素质教育和学校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要求,加快建立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方面,起到示范辐射作用,经我院申请,教育部批准,2013年学院对部分专业面向2013年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单独招生是指由学院自行组织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命题、考试、阅卷,学院按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复同意并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录取,所录考生除不能转专业和转学外,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所录的考生具有相同的待遇。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贺元成院长为组长,相关院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1、单独招生办公室:由邓安容副院长任主任,招生就业处处长洪兴华任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招生就业处。
2、命题及考务工作组:由彭涛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潘绿萍任副组长,负责笔试命题、制卷、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成绩;负责面试的题目制作,标准制定,流程确定,组织面试,汇总面试成绩,复核成绩。 
3、招生录取工作组:由招生就业处处长洪兴华任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助理张志炜任副组长,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 
4、后勤保障工作组:由张直明院长助理任组长,后勤中心主任杨俊任副组长,负责后勤保障。
5、安全工作组:由邓安容副院长任组长,保卫处长陈雄任副组长,负责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6、纪检监察工作组: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爽任组长,监审处处长曾国峰任副组长,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命题、制卷、考试、阅卷、面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卷)和面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招、考分离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学院教职工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范围
四川省
四、招生类别专业与计划数
学院招生计划为300名,专业计划见下表。
2013年单独招专业
专业
招生计划
招收对象
学费(元/年·人)
普通高中
对口高职
机电一体化技术
30
理科
加工制造类
4200
市场营销
35
文理兼收
财经商贸类
4000
应用电子技术
35
文理兼收
信息技术二类
42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5
文理兼收
加工制造类
4200
学前教育
35
文理兼收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4000
旅游管理
35
文理兼收
旅游服务一类
4000
建筑工程技术
30
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