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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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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白银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1年公共卫生监督科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住宿业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文化娱乐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全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预防各类传染病在公共场所传播流行,现制定2011年白银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计划。
一、市、县区工作目标
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95%以上,五病调离率100% 。加强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消毒间及消毒设施应专用并保持正常运转,卫生设施、设备等应配备齐全。依据《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号),《甘肃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甘卫函发[2009]107号),《白银市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市卫监发[2006]23号),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模式向风险度管理转变,在2010年全面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到2011年底,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率达到100%,住宿业量化分级率达到80%,文化娱乐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
量化分级率达到50%。
二、公共场所预防性审查及卫生许可准入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规定及要求,严格程序,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对公共场所的选址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不予受理;对没有专用消毒间,消毒设施不完善,公共用具(用品)未按一定比例配备,无密闭的公用物品保洁柜,无机械通风设施或机械通风不能正常运转,没有专用吸烟室等卫生设施达不到有关规定及要求的经营户不予许可。
三、对公共场所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
元月—3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场所专项整治活动。
(一)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利用报纸、电视、监督所网站等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动员宣传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2、专项整治检查阶段。市、县(区)卫生监督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市区、三县一区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各种违法行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打重罚,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该取缔的取缔,该停业整顿的立即停业整顿。
3、汇总、反馈信息阶段。在此阶段,对检查中发现做的较好的经营单位进行树典型报道,对检查中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规定和要求进行经营的经营单位,进行回头看,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二)专项整治范围:
对公共场所住宿业、文化娱乐业、美容美发业、沐浴业等场所进行检查,重点对美容美发业中的美容院,沐浴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1、对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美容院重点检查是否超范围进行医学类美容、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3、沐浴场所重点对消毒设施的正常运转情况,公共用品、用具如浴衣、浴巾、拖鞋是否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搓澡巾是否重复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对公共用品、用具进行抽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