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我国环境审计的现状、障碍及对策环境审计最早产生于 20 世纪 70 年代初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内部, 后在西方国家审计中逐渐占据重要位置。近年来, 我国环境审计工作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关注。审计署在《 2008 ~ 2012 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提出要“以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为目标,维护资源环境安全, 发挥审计在促进节能减排措施落实以及在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刘家义审计长也明确提出要“继续加大环境审计力度,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审计路子, 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贡献力量。”本文通过分析研究环境审计的现状、发展趋势,就强化环境审计工作提出对策建议。一、当前我国环境审计存在的主要障碍和问题。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环境审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刚刚起步,尚处于探索阶段, 尚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各地发展也不均衡,许多领域尚未涉及。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对开展环境审计重要意义的认识有待提高。开展环境审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还没有被社会所公认, 也没有被广大审计人员所深刻认识。就审计项目安排来看, 审计机关每年列入计划的环境审计项目并不多, 尤其是基层机关两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安排一个项目;中西部地区对环境审计项目的开展也不均衡,导致实施环境审计监督的面比较窄, 审计对保护环境的作为还没有最大化, 这在一定程度上延迟了环境审计工作的深化和推广。(二)尚未建立起统一的审计工作准则和评价标准。资源环境审计是新的审计工作, 具有其特殊性。自环境审计工作开展以来, 各地都还是在不断地摸索, 没有形成权威、统一的、规范的操作准则和评价标准作指导。再加上资源的种类和环境污染的类型又很多、很复杂, 涉及到的评价标准有水环境保护标准、大气环境保护标准、土壤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噪声标准、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污染控制标准、核辐射与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标准、生态环境保护标准等,各种环境保护标准众多且专业性强,更增加了工作难度和审计风险。(三) 环境审计缺乏充分的法律支持。目前, 我国关于环境审计的规定主要是以政策的形式出现在人们面前, 而在法律上基本上是一片空白。近二十多年来, 我国虽然颁布了一系列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 基本形成了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监督体系, 为环境审计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但缺乏具体明确认可或规范环境审计工作的法规。而已颁布的《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等法规中, 都没有环境审计的内容和具体实施办法, 使环境审计实施缺少法律支撑。在这种情况下, 若是从非资金角度对环境领域进行过深的检查监督, 难免要受到职责范围扩展的质疑, 从而使得这项审计的权威性或多或少地受到争议。(四) 环境审计的层次较低, 基本上仍局限于资金财务。环境审计包括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和环境绩效审计三部分,环境绩效审计正逐步成为各国环境审计的发展重点, 西方国家环境审计更侧重于环境的绩效审计。而我们已进行的环境审计, 主要还是从保护环保、生态建设财政资金安全这一角度出发的,基本上还停留在对项目、资金的真实、合法、效益层面上的监督评价, 而从技术的角度对资源环境的破坏、损坏、污染程度, 追根究源地进行工程技术的、权威性的监督评价还做得不够,环境审计的档次较低。(五)传统审计方法无法满足环境审计的需要。环境审计方法与环境审计质量密切相关,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