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社会组织的备案、登记程序
一、 江苏省民政厅文件
《江苏省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管理暂行办法》(苏民规[2014]1号)
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 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激发组织活力,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 确、依法口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但还是需要征询业务指导单位的意见,所以在社区社会组织登记 的过程中,我们依然需要各镇(开发区、街道)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
直接登记的四类社会组织,在符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行政法 规规定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在这里我讲几点适合社区社 会组织登记的内容,其他不涉及到的就不讲了)
1、 允许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名称使用字号(比如我们现在已经 有的星火爱心助学协会;爱益阳光助学协会。
2、 降低会员数量标准。社会团体会员数量降低为20个以上个人 会员或者10个以上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 员总数不少于20个。
3、 降低注册资金标准。成立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注册资金标准,其中城乡社区服务类的注册资 金可以不作要求,但是要开设账户。(特别是公益慈善类组织一定要 账务公开,另外,参加公益创投项目的单位也一定耍有正式单位账户 才能申请参与。
4、 取消社会团体筹备审批环节。
5、 简化验资手续。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注册登记时, 只需提供银行进账单或者其他合法的出资证明,无需提交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二、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流程
1、 咨询
发起人(举办者)向登记管理机关咨询成立条件、程序及需要提 交的材料。
2、 、申请
发起人(举办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组织名称核准申请 表》及相关材料。
3、 名称核准
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名称核准中请,发给《社会组织名称核准受理 通知书》,在15个工作日之内对拟成立的社会组织作出同意或者不同 意登记的决定。同意的,发给《社会组织名称核准通知书》;不同意 的,发给《不予社会组织名称核准通知书》。
申请名称核准需提供的材料
A、 社会组织名称核准中请表。
B、 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拟成立社会组织
名称;业务范围;成立的必要性、可行性、包括符合四类直接 登记社会组织认定标准的说明,发起人(举办者、捐资方),
拟任负责人、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等;
C、 社会组织章程草案。
D、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4、成立登记 发起人(举办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并提交有关材料。
登记管理机关受理成立登记申请,发给《社会组织登记受理通知 书》,对成立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成立 或者不准予成立的决定。准予成立的,发给《准予社会组织成立登记 决定书》,颁发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不予成立的,发给《不予社 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申请成立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A、 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B、 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表;
C、 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及章程;
D、 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表、社会组
织理事(董事)、监事备案表;
E、 社会组织办事机构备案表;
F、 验资报告或银行进账单;
G、 住所证明;
H、 新注册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情况中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