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谈优化纳税服务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通过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正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满足纳税人的合理期望,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项综合性税收工作。它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分布在税务机关各部门的工作中,体现在税收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等各个工作环节。优化纳税服务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首先需要从思想上加强认识,正确认清目前优化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提高服务的层次,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以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一、当前优化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优化纳税服务观念还不够强,缺乏主动服务意识。在日常税收工作中,一些干部职业优越意识强烈,面对纳税人心理上有优越感,居高临下,解答咨询问题不耐心,办理涉税事宜不快捷,离岗现象也时有发生,给纳税人造成诸多不便。更不会主动替纳税人着想,了解纳税人的需求,缺乏主动服务意识。
(二)优化纳税服务和严格执法相对立。不能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一种情况是过分看重税收执法的作用,轻视纳税服务。一些干部仍然存在权力至上的思想,将自己凌驾于纳税人之上,只讲税收执法,不讲纳税服务,传统“重监管,轻服务”治税理念依然根深蒂固,漠视纳税人的权利,时而发生滥用职权的行为,造成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逆反心理,损害了税务机关的形象。另一种情况是片面理解服务的科学内涵,弱化税收执法。一些基层单位对纳税人提出的要求,缺少用法治观念思考问题,片面强调优化服务而淡化了对纳税人的管理,忽视了执法的严肃性,形成行政不作为,客观上造成了管理偏松,导致了执法不严,以至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漏洞。
(三)优化纳税服务体系缺乏系统性。税务机关在依法提供优化纳税服务的同时,绝不能放弃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查处。严格税收执法,开展税务检查,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实质上是对绝大多数纳税人权益的保护,是一种有效服务形式。一是没有建立专门优化纳税服务机构。二是优化纳税服务考核机制尚待完善。没有形成一套从制度、实施到绩效评价、信息反馈、服务监督、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的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机制。
(四) 优化纳税服务的层次较低,不能真正满足纳税人的正当需求。目前推行的首问责任制、多元化申报方式、电子缴款等措施取得了很大效果,但这些项目层次较低,与真正意义的优化纳税服务还有很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服务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二是目前个性化服务流于形式,没有特色,不能满足不同对象的不同要求。优化纳税服务偏重于口头上的服务,从纳税人角度考虑问题的服务较少。三是优化纳税服务的手段滞后,优化纳税服务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二、优化纳税服务的措施
税务机关要坚持以纳税人为本,服务形式由随意走向规范,申报方式由单一走向多样,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征纳关系进一步走向和谐。
(一)增强依法治税与优化纳税服务意识。依法治税是优化纳税服务的根本,也是提高优化纳税服务水平的基础。税务机关必须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大力推行纳税评估、检查约谈和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在征收管理过程中充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将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