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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青少年社会工作(第26讲).doc

上传人:zhangbing32159 2014/6/12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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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青少年社会工作(第26讲).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流动儿童
一、含义:
目前,国内一般认为流动人口就是指户口不在本地,但是已经在本地居住了相当长时间的人口。他们的子女就包括流动儿童或者留守儿童。所以,流动儿童就是指在家乡或者父母打工的城市出生,不具有所在地城市户口,而被留在父母打工的城市生活、学****的农民工子女。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可以把流动儿童分为两类,一类是虽然户口在农村,却在现居城市学****生活的儿童,即通常所称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或者打工子弟。另一类是由于城市内或城市间搬迁等原因使户籍与居住地不同的儿童,这类称为城市内部流动儿童。根据2005年的数据,%,%。如果将农业户口的流动儿童视为农民工随迁子女的话,则全国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数量达到1403万人。所以,大部分的流动儿童都来自农村。通常情况下,社会关注更多的应该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往往是与留守儿童相对而言的这一类群体。他们同属于流动人口。人口流动跟人口迁移还是有区别的,人口迁移就要求时间在一年以上,针对人口流动的要求就不那么严格。所以对于流动儿童的流动年限没有严格要求。我国1998年由国家教委、公安部联合颁发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中规定:流动儿童是指6至14岁(或者7至15岁),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半年以上、有学****能力的少年儿童。
二、特点
(一)规模庞大,流动频繁,增长速度快。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估算,2000年全国14周岁及以下流动儿童数量为1410万人。到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时,全国14周岁及以下流动儿童规模进一步增加到1834万人。5年间,流动儿童增长了424万人,增长30%。由此可见流动儿童规模很庞大,随着人口流动的频繁,增长速度也很迅速。
(二)分布相对集中。流动儿童的分布集中于少数省份。%,,远远高于其他省份。浙江、江苏和福建三个省份的流动儿童数量也较多,数量都超过100万人。通常我们都认为流动儿童的流向主要是落后地区流入到发达地区,像广东、江苏、浙江等发达省份聚集了大量流动儿童的事实也没什么怀疑。但是我们需要知道,在四川、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大规模向其他省(市)输送流动人口的地区,也同样接收了相当大规模的流动儿童,数量都在50万人以上。四川和山东两省的流动儿童数量分别达到93万人和80万人。广东、浙江、江苏、福建、四川、山东六个省的流动儿童超过了全国流动儿童总数的40%。
(三)长期流动。既然是流动的,在流入地又没有户口,可以推测他们在流入地的停留是短暂的,会很快结束他们的流动过程并最终返回老家。然而,事实并非如此。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根据所收集的流动人口“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的信息,计算流动儿童在户口登记地以外地区流动的时间。发现在0—5岁的流动儿童中,半数流动儿童的流动时间接近他们的年龄,也就是说,这些年龄较小的儿童,他们生命历程中的大部分时间是在“流动”中度过的。而在6—14岁的流动儿童中,1/3的人的流动时间超过了6年。平均而言,每个流动儿童在户口登记地以外地区“流动”。各年龄组流动儿童的平均流动时间是随着年龄增长的,其中5
—7岁的流动儿童的平均流动时间为3—4年,而8—10岁的流动儿童的平均流动时间达到4—5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