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解海珠区地方税务局如需要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联系科技园管理公司财务部 84115991 四个统一?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各章条款分布?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1~4 条第1~8 条?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第5~21 条第9~75 条?第三章应纳税额第22~24 条第76~81 条?第四章税收优惠第25~36 条第82~102 条?第五章源泉扣缴第37~40 条第103~108 条?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第41~48 条第109~123 条?第七章征收管理第49~56 条第124~130 条?第八章附则第57~60 条第131~133 条第一章总则?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确定,企业的分类,境内、境外所得征税范围、企业所得税税率?(税法第 1条至第 4条,实施条例第 1条至第 8条) ?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了以法人为纳税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税法第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国家机关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使有应税收入都不征税。?一人有限公司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条例第 2条) 纳税人的分类和征税范围(税法第二、三条) 企业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分类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的设立机构、场所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境外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取得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征税范围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来源于境内所得解释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实际管理机构: 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条例第 3、4条) 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引用了国际惯例的做法:以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的标准确定纳税地点何谓“机构、场所”?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条例第 5条) “所得”内容?所得__销售货物所得 __ 提供劳务所得 __ 转让财产所得 __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__ 利息所得 __ 租金所得 __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__ 接受捐赠所得 __ 其他所得(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所得、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所得、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帐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所得、补贴所得、违约金所得、汇兑收益等) (条例第 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