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股东的出资与股份辅导课程十五主讲教师:杨胜玲
导言
主要学****内容
一、股东的出资
二、股东的股份
第一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
一、股东的出资模式
(一)出资平等制
又称复数出资制,是指将公司资本分为均等的份额。
(二)出资不平等制
又称单一出资制,是指每个股东只能认购一份出资,但每份出资的数额可以不同。
(三)基本出资制
是指每个股东只能认购一份出资,每份出资的数额可以不同,但必须是某一固定数额的整数倍。
二、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凭证,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的文件,是一种权利证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三、股东名册
(一)股东名册的概念
股东名册是指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置备的用以记载股东及其所持股份数量、种类等事宜的簿册。
(二)股东名册记载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三)股东名册的效力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将自己的出资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一、股权转让的方式及限制
(1)公司内部的出资转让:无限制
(2)公司外部的出资转让:
注意 ——外部转让的重要事项
程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态度 ——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优先购买权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