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1 秋法律专科论文写作流程一、本次论文写作要求:案例分析和实践报告二、以下有五个案例分析,从中任选一个做为论文选材。案例分析( 1) 邓某与赵某宿仇颇深,邓某伺机报复赵某。一日,邓某得知赵某一人在家,便携匕首准备前往赵某家杀害赵某。邓某在去赵某家的途中,突然腹部疼痛难忍,于是返回自家。案例分析( 2) 2001 年 11月 21 日,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署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由乙方(乙公司)承租甲方(甲公司)所有的位于 A市西大街 2号面积约 1100 平方米砖混结构楼房两层,租赁期间为 2001 年 12 月1日至 2007 年 12 月1日止,年租金 元,乙方一次性付清 1年房租 66000 元,并预交 2003 年房租 1000 0 元。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预交下一年房租,合同到期后与甲方签订续租合同,否则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之日将房屋退还甲方。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毁坏房屋门等基本结构设施,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 要求赔偿,恢复原貌。合同履行中,乙公司于 2001 年 10 月 24 日向甲公司交纳房租 元,并预交下一年房租 元; 2002 年2月 26 日,乙公司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修,在装修过程中乙公司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毁坏房屋设施,致使租赁物部分受损。 2003 年1月 11日,甲公司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发出了《收费通知单》,明确告知乙公司应在 2003 年1月 15 日之前预交 2003 年度租金,逾期将终止租赁合同。乙公司收到《收费通知单》后,于 2003 年1月 21 日,向甲公司作出《缴费说明》,明确表示,甲公司发出的《收费通知单》于 2003 年1月 20 日收到,但拒绝预交 2003 年度租金,并提出了续交房租的条件,即“我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三楼由我公司出租或继续使用,你公司不予干涉,我公司续交第二年房租。” 2002 年6月12 日,乙公司与 B市丙公司签订了销售维修部(以下简称维修部)签署联营协议一份,《联营协议》约定:乙公司与丙公司双方以联营合作的方式,由乙公司提供经营场地,本着照章纳税,合法经营的原则。丙公司提供年租柒万元( 70000 元)的,作为丙公司联营投入的股金。双方联营中,无论盈亏,丙公司付给乙公司年股金 70000 元,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则乙公司有权停业,停业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丙公司承担。丙公司承担经营的所有费用(税金,管理费,水、电、暖费)必须每月 30 日前付清所有费用。丙公司负责经营场地的所有维修费用。甲公司与乙公司由此引发争议,甲公司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致三楼出于空置状态;诉讼中,乙公司提出反诉,要求甲公司赔偿装修费、可得利益、办公用品等各项损失共计 元。案例分析( 3) 冯小强、冯高明、曹天均为某货运公司的员工。某日,小偷范某来到货运公司盗窃摩托车。在顺利打开车锁, 骑上车要逃离的一瞬间,被车主冯高明发现。冯高明大喊:“抓贼!”。冯小强闻声叫上同事曹天,骑上另外一辆摩托车向小偷逃跑的方向追去。两人在将要追上小偷时,喝令小偷停车。小偷见要被追上开的更快了,两人见状也加大了油门。在即将追上的时候,坐在后面的曹天解下身上的腰带,在手中对折一下,又在手上缠了三四圈后,朝前方的小偷挥去。这时,意外发生了。小偷驾驶的摩托车突然失去平衡,小偷摔倒在地。等冯、曹二人再上去看究竟时,小偷已经倒地,且头部有一摊血。当天下午,冯小强、曹天二人得知小偷已经死亡,觉得事情不妙,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之后,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曹某提起了公诉。进入诉讼程序后,死者范某的家属也对曹天、冯小强、冯高明三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三人共同赔偿丧葬费等共计 16 万余元。经过庭审,一审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曹天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曹天三人共同赔偿死者范某家属经济损失共计 万元人民币。案例分析( 4) 2008 年8 月一天的晚 10 时许,徐某预谋抢包,尾随被害人到一小胡同。被害人发现有人尾随,觉得势头不对,便将随身携带的挎包扔到路边。徐某将包捡起,取出内装的 1500 余元,现金和价值 728 元的手机,后又追上被害人进行殴打、威胁,最后逃离现场。案例分析( 5) 被告人王强,男, 1972 年5月 13 日出生,汉族,某市人,初中文化程度,无业。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 于 2008 年9月5日被某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同年 9月 11日被取保候审。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强于 2008 年8月 11 日晚 11 时许,因听到自家院内有响动,出门查看,发现一个人影跑出大门,便随手抄起一把铁铲迅速追过去并打了那人,那人大声喊叫,王强发现其是邻村人,遂停止殴打,与闻声赶来的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