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邹平县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措施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财务“双代管”, 强化农村财务管理, 要求全县各镇、 街道办事处1月1日起全方面实施农村财务电算化。 第二条 实施农村财务电算化早期, 在用微机记账未成熟之前, 必需实施微机记账和手工记账并行方法, 具体取消手工记账时间, 由县经管局统一确定。 第三条 本措施适适用于全县全部镇、 街道办事处、 所辖村(组)。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第四条 县经管局要成立专门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工作小组, 具体负责全县农村电算化工作组织协调、 规章制度制订、 软件升级、 网络建设、 人员培训等, 并对全县农村财务电算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验督促。 第五条 各镇(办)要成立专门农村财务电算化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操作人员配置和调整、 微机硬件、 软件配置, 微机耗材费用协调, 相关重大问题研究等。 第六条 镇(办)农村财务电算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经管站, 负责各村电算化账簿创建、 会计资料录入审核、 账簿报表登记等日常会计业务, 并搞好微机软、 硬件维护和会计数据备份存档工作。 第七条 各镇(办)经管站要配置微机管理员、 操作员和审核员。 管理员通常由经管站长或分管站长担任, 要求操作员和审核员工作权限, 确定对应工作职责, 设置各村费用限额等。 操作员负责建账、 设置结转日期和财务日期、 录入凭证、 登记生成各类账表和公开榜等工作。 对于较大镇(办)可依据具体情况同时配置两台以上微机, 设置多名操作员。 审核员关键负责凭证审核工作。 第八条 微机管理员、 操作员和审核员要认真阅读《农村经营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规程》, 熟练掌握农村财务软件操作方法、 步骤、 要求等内容。 同时, 县经管局要配置一名微机、 会计业务熟练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全县各镇(办)农村财务电算化业务指导工作, 并采取多个形式对微机管理操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并发证, 不停提升工作人员微机操作水平和会计专业水平。
第三章 规范会计业务第九条 清理查对账目。 在实施微机录入工作之前, 乡镇经管站要组织人员对各村账务进行认真清理查对, 检验科目记载、 记账方向、 数据计算正确性, 做到账账、 账表、 账证相符, 确保录入工作效率, 提升软件运行结果正确性。 第十条 规范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设置关键是要满足会计核实和财务软件双关键求。
邹平县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措施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财务“双代管”, 强化农村财务管理, 要求全县各镇、 街道办事处1月1日起全方面实施农村财务电算化。 第二条 实施农村财务电算化早期, 在用微机记账未成熟之前, 必需实施微机记账和手工记账并行方法, 具体取消手工记账时间, 由县经管局统一确定。 第三条 本措施适适用于全县全部镇、 街道办事处、 所辖村(组)。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第四条 县经管局要成立专门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工作小组, 具体负责全县农村电算化工作组织协调、 规章制度制订、 软件升级、 网络建设、 人员培训等, 并对全县农村财务电算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验督促。 第五条 各镇(办)要成立专门农村财务电算化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操作人员配置和调整、 微机硬件、 软件配置, 微机耗材费用协调, 相关重大问题研究等。 第六条 镇(办)农村财务电算化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