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某广场商铺管理公约
上海某广场商铺管理公约
甲方: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是指:受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对上海××广场商铺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是指:业主(房屋所有权人)
本物业指:上海××广场商铺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预售合同编号:×××
类型:商用
座落位置:×××
面积:×××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在乙方与上海××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物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本协议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并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管理制度的行为,包括对于乙方的违约或违法而设置、放置的财产,经甲方通知后未按通知要求改正的,甲方可不经乙方同意即采取拆除、搬离等措施,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为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
5、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甲方每半年在物业服务中心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维修基金的收支账目,乙方自行至甲方物业服务中心查阅;
9、无正当理由,非为乙方的利益或物业管理服务的需要,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0、可以接受乙方的委托,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1、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2、代表乙方就有关本物业的公共事务与政府及相关机构进行磋商处理。
13、甲方本着为乙方服务的原则有权选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联盟商家(联盟商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经营活动,须经甲方批准)。联盟商家的经营活动由其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的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规定;
2、执行和服从业主(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4、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等;
5、对所拥有的物业进行装饰装修,首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装饰装修方案,对不涉及房屋主体结构的装修改造,在与甲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后方可组织施工人员进场作业,对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须向房屋所在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方案进行审批,同时,将有关批件交甲方备案;但甲方审查乙方装修装饰方案及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不视为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装饰承担任何责任。
6、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备设施、部位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邻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乙方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维修养护的,由甲方强制维修养护,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7、承诺与其他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
8、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并遵守相关规定;
9、自行负责自有产权内的防盗和防火,并对自有产权内的人员,财产所发生的风险和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自行负责自有产权内的灭鼠、蚊、蝇、蟑螂等害虫工作,以及由此发生的损害责任;
11、所经营商铺的招牌及霓虹灯、灯箱和广告牌等,其样式设计及设立应先报相关行政部门审批,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安装,安装高度不得超过与楼上业主楼板中心线的高度,安装宽度不得超出与相邻业主墙体中心线的宽度,以保持整体形象美观;
12、所经营的商铺开展经营业务时,须控制所产生的噪音在60分贝以下,早8:00以前,晚6:00以后不得使用音响设备向室外播放音乐等,以确保宁静环境;
13、每日产生的垃圾须装入袋内,放到指定地点;
14、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门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及公用场所;
(4)随意损坏、拆改供电、供水、有线电视、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不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