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广州市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试行办法.doc

格式:doc   页数: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广州市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试行办法.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5/3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广州市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试行办法.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广州市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试行办法广州市政府( 颁布单位) 19910508( 颁布时间) 19910508( 实施时间) 穗府办[1991]38 号( 文号) 广州市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试行办法(一九九一年五月八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决定》( 国发〔 1989 〕 78号) 的精神, 特制订本试行办法。第二条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晋升工作是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 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 为农村培养大批熟悉基层情况的技术骨干的重要措施。各级有关部门对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应予以支持。第三条在本市农村长期从事农、林(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 具有一定政治思想觉悟和初中或相当初中文化程度; 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按本办法申报农民技术员职称: (一) 能掌握农、林(果)、牧、渔业生产中的一项或几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并能运用于试验、示范、推广等项工作, 解决和总结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并取得较大成绩的。(二) 农村青年初中毕业后从事三年以上农业技术工作, 在实践中成绩显著, 或在某项专题研究和技术应用上取得成绩, 获得县以上(含县)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成果奖励的。第四条农民技术员的职称评定, 主要是根据其工作实绩、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必要时,可邀请行业专家进行多种形式的考核或考试, 其成绩可作为评定的参考条件。第五条市、县(区) 成立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领导小组, 成员由市、县(区) 科委、农委、科协、***教育局(办) 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科委内),负责对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 组建由专家组成的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委员会以及对申报人员的考核等工作。镇成立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小组, 负责办理申报、培训、初评、推荐工作。第六条申报农民技术员职称的人员, 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向镇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小组提出申请, 并填写职称评定表, 经镇评审小组初评后送县(区)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委员会评定。第七条经县(区) 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委员会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