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毫针刺法(三)
教学目标
1、掌握常见的针刺异常情况的预防
与处理。
2、熟悉针刺宜忌。
教学内容
第五节针刺宜忌
第六节针刺异常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复习思考题
第五节针刺宜忌
一、部位宜忌
二、体质宜忌
三、病情宜忌
四、时间宜忌
一、部位宜忌
,应严格掌握针刺的深度、角度和方向,防止刺伤脏器。
,对于重要血管附近的穴位,要注意针刺方向与深度,避免大幅度捻转、提插。
、神阙禁针。小儿出生18个月内囟门未合时,其所在部位不可针刺。
,下腹部腧穴禁针;怀孕三个月以上,腹部及腰骶部腧穴也不宜针刺。至于三阴交、合谷、昆仑、至阴等一些具有通经活血作用的腧穴,孕妇更应禁针。
、溃疡、瘢痕或肿瘤的部位,以及深部脓疡的局部,均不宜针刺。
二、体质宜忌
对强壮者,可适当深刺,留针时间较长,刺激量较大。
对瘦弱者,宜浅刺,留针时间较短,刺激量较小;对小儿,则浅刺,不留针。对孕妇有习惯性流产史者慎用针刺。
自发性出血或损伤后出血不止的患者,不宜针刺。
三、病情宜忌
(一)疾病性质
表证者宜浅刺,里证者宜深刺;
虚证者用补法,实证者用泻法;
寒证者宜深刺,久留针,用灸法;
热证者宜浅刺,疾出,并可刺出血。
(二)危重症候
《内经》中提出“五夺”皆属元气耗伤、气血大亏的病候,均不可泻; “五逆”都是脉与证不符的危重病证,皆不宜针刺。
(三)暂时现象
对劳累、饥饿、大渴、大饱、醉酒、情绪激动紧张、气血不定等情况,必须经过处理后方可针刺。
四、时间宜忌
(一)留针的久暂
对表证和热证,留针时间宜短;
对里证和虚寒证,留针宜长。
(二)施术时间或时令
候时辰而刺
候时令而刺
第六节针刺异常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一、晕针
二滞针
三、弯针
四、断针
五、针刺异常感
六、刺伤脏器组织
一、晕针
现象轻:面色苍白、头晕目眩、心慌气短、出
冷汗、精神疲乏、胸闷泛恶、脉沉细。
重:肢厥神昏、血压下降、脉微欲绝。
原因①精神过度紧张;②体虚、过劳、饥饿、
大汗、大泻、大失血后; ③体位不适;
④手法过重。以上原因致脑暂时性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