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济公沙锅餐饮企业
法人治理结构
三会议事规则
***管理咨询企业
目 录
济公砂锅有限责任企业股东会议事规则 3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股东会召开 3
第三章 股东会提案 5
第四章 股东会表决及会议统计 5
第五章 股东会决议实施 5
第六章 附则 6
济公砂锅有限责任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7
第一章 总则 7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规则 7
第三章 董事会议事规则 8
第四章 审查和决议程序 10
第五章 附则 10
济公砂锅有限责任企业总经理议事规则 11
第一章 总则 11
第二章 经理层 11
第三章 总经理议事规则 11
第四章 审查和决议程序 12
第五章 附则 12
济公砂锅有限责任企业监事会议事规则 14
第一章 总则 14
第二章 监事会组织规则 14
第三章 监事会议事规则 15
第四章 监事会决议实施 17
第五章 附则 17
济公砂锅餐饮(北京)有限责任企业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则
为维护济公砂锅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股东和债权人正当权益, 规范企业组织和行为, 依据《中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和《济公砂锅有限责任企业章程》(以下简称企业章程), 和国家相关法规, 制订本规则。
企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会依据法定程序行使职权。
股东会职权由《企业法》和《企业章程》要求。
股东会召开
股东会分为定时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时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 分别于当年7月15日前和第二年元月15日前召开。 企业在上述期限内因故不能召开年度股东会, 应该汇报全体股东, 说明原因并在企业内部公布公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 企业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提议召开时;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拥有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提议召;
《企业章程》要求其它情形。
企业召开股东会, 由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因故不能推行职务时, 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主持;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出席会议, 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 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 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 由出席会议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 假如因任何理由, 股东无法主持会议, 应该由出席会议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
董事会应该在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因特殊原因不能和会时, 应在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董事会召集人, 并可书面委托其它人参与股东会议, 行使委托书中载明权利。
出席会议人员包含股东(或代理人)、 董事、 监事、 董事会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 聘用律师及董事会邀请人员, 企业有权拒绝其它人士入场
股东会通知包含以下内容:
会议日期、 地点和会议期限;
提交会议审议事项;
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会务常设联络人姓名、 电话号码。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 应出示委托书并交由董事会存档备查; 其委托书应载明下列内容:
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是否含有表决权;
对列入股东会议程每一审议事项分别投赞成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指示;
对可能纳入股东会议程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委托书使用期限和签发日期;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在会议召开前1天交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地点)。
出席会议人员署名册由企业董事会负责制作。
股东会投票方法可采取举手表决、 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两种方法, 由董事会主持人临时决定; 投票(表决)结果由董事会负责存档。
企业召开股东会应坚持从简节省标准, 不得给出席会议股东额外经济利益。
企业董事会、 监事会应采取必需方法, 确保股东会严厉性和正常秩序, 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场。
股东会或临时大会召开时, 董事长应向股东会宣告到会人数是否符合《企业章程》要求表决权数。
在年度定时会议上, 董事会应该就六个月或年度股东会决议中应由董事会办理各事项实施情况向股东会做出书面汇报。
在年度定时会议上, 监事会应该宣读相关企业六个月或年度监督专题汇报, 其关键内容:
企业财务检验情况;
董事、 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实施企业职务时尽职情况及对相关法律、 法规、 《企业章程》及股东会决议实施情况;
监事会认为应该向股东会汇报其它重大事件。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审议议题时, 应简明股东见解, 对汇报人没有说明而影响其判定和表决问题可提出质询, 有权要求汇报人解释清楚。 对有争议又无法表决经过议题, 由主持人在取得和会股东意见后暂缓表决, 提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