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表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土地类别
补偿标准
合计
备注
土地补 偿费
安置补 助费
小计
青苗补
偿费
水田
11220
12623
23843
701
24544
旱土
7140
8033
15173
446
15619
专业菜地
15640
17595
33235
978
34213
按年产值1955元/亩计算
塘
水塘
11220
12623
23843
842
24685
需要造塘,且由被征地单位 自行选址造塘的,每亩另加
造塘费12000元
坑塘、山塘
9818
5049
14867
/
14867
桔园地(投产)
8976
8033
17009
4900
21909
果
桔园地(幼树)
8976
8033
17009
2400
19409
桔园地(幼苗)
8976
8033
17009
750
17759
园
其它果园(投产)
8976
8033
17009
3500
20509
其它果园(幼树)
8976
8033
17009
1800
18809
其它果园(幼苗)
8976
8033
17009
525
17534
茶园
6732
8033
14765
700
15465
林
成林
4488
6312
10800
960
11760
地
幼林
4488
6312
10800
300
11100
宅基地
11220
11361
22581
/
22581
沟渠路坪
13023
13023
/
13023
坟地及石山、荒山 等未利用地
2244
/
2244
/
2244
注:1、据统计局2008年年鉴统计,2008年末新邵人口数为758076人, ()
2、耕地青苗补偿费按一年产值的一半计算。没有青苗的不予青苗补
附表二
零星果木、树木补偿标准
单位:元/株
7、、类别
金额
种类
果树挂果前(其他树幼树20公分以下)
果树挂果后(其他树
成树20公分以上)
/
柑桔
5
20
70
梨、桃、李、葡、枣、
臭柑、石榴、枇杷等
15
50
棕树
5
10
樟、梓、椿、松、杉
4
10
桐、马尾松及其它
2
8
水竹、丛竹
30元/百公斤
灌木林地(矛柴)
130元/亩
说明:
1、各种树木由株组成一蔸的,只按一株补偿。
、自然生长的各种树苗,一律不按树林计算补偿,按茅柴处理。
、已补偿的树木、竹类等由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要保留的,按此标准二倍 征购。
附表三
特种经济作物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X
种类
生长期
X
一——一^年
多年
备注
尾参、
百合、白芍、
三七、
白果、杜仲
2000
3000
等
核减原地类青田补偿
射干、
无花果等
1000
1500
单位:元/m2
说明:
上述房屋主要特征中的子目录,如有增减,按有关规定增减补偿。几
房屋等级
补偿标准
主 要 特 征
钢混结构
510
二层以上建筑物;桩基础或整板基础;承重部分全部为钢筋混凝土框 架结构;现浇楼面、屋面、楼梯、天沟;层咼 3m;外墙瓷砖、内墙粉
刷、水泥地面;屋面上有架空隔热层(包括平顶、青瓦型,隔热层在
);24cm眠墙;厨房、洗漱间、厕所等设施齐全 ;室内外水、
电设施齐全;外窗为铝合金窗,外门为铝合金卷闸门或防盗门,室内 胶合木门。
砖
一级
383
二层以上建筑物;24cm眠墙;标准梁柱、层层串梁;现浇或预制楼梯 踏步;预制空心板楼面;预制空心板或钢丝网砼防水屋面;屋面上有 架空隔热层(包括平顶、青瓦型,);现浇天沟排水; 挑阳台;层高3m内外粉刷,水泥地面;厨房、洗漱间、厕所等设施 齐全;室内外水、电设施齐全;油漆玻璃门窗。
混
二级
340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