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件
四川省教育厅
川卫办发〔2014〕113号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自查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教育局,省疾控中心,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省内各高校,中央在川医疗机构:
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在学校的发生,严重影响学生身体健康,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国家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显示,2013年我省15—/10万的平均水平。为切实加大防控力度,有效防范学校结核病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现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自查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4〕223号,下载网址:/jkj/)精神,现将我省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自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一)自查时间。
2014年4月18日前。
(二)整改时间。
2014年4月19——24日。
二、自查范围
以县(市、区)为单位所辖的寄宿制普通高中(包括完全中学)、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校、综合性医院(含中央在川医疗机构)、结核病定点医院,省、市(州)、县(市、区)级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疾控机构(结防机构)。
三、自查内容
对照《学校和各机构结核病防控工作自查表》(附件1)开展自查。
四、相关要求
各地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
的学习,按照联防联控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结合实际联合制定自查计划,成立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组成的督导组,强化对学校和各机构的督导指导,确保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自查有效落实。
以县(市、区)为单位,学校和各机构对照附件1相关附表内容开展自查工作,梳理存在问题和困难,围绕“你我共同参与、依法防控结核”主题,结合“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结核病防治知识进千校活动”及“结核病防治知识进千村万户活动”,坚持边查边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水平。
疾控机构根据学校和各单位的自查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填写《学校和各机构结核病防控工作自查汇总表》(附件2),按照疫情现状、自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困难的整改措施及结果、下一步打算认真总结自查工作,纸质版汇总表及自查报告及经本级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于2014年4月28日前上报。
省卫生计生委重传处联系人:李军花
电话:028-86139121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卢旭
电话:028-86110854
省疾控中心结防所联系人:夏岚
电话/传真:028-85586583
邮箱:zgsctb@
附件: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四川省教育厅
2014年4月14日
附件1       
学校和各机构结核病防控工作自查表
表1  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自查表
填表单位(盖章):    市    县    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民办   
学校种类:□寄宿制高中□寄宿制完全中学□职业高中
□技工学校□高校
在校学生数:         人   教职工数        人
、分管校长具体抓的学校结核病防控责任制?(1)是;(2)否
?(1)是;   (2)否
?(1)是;(2)否
?(1)校医人数(专职 人、兼职  人);(2)无校医
?(1)是(培训人数  人); (2)否  
?(1)是(健康教育课  小时,宣传橱窗  期,宣传资料  份,
讲座  次,其他    );(2)否
?(1)是(体检  人 );(2)否
?(1)校医;(2)班主任;(3)学生卫生干部;(4)其他;(5)无
?(1)因病缺勤  人,开展了病因追踪  人,因结核病缺勤  人;(2)未开展病因追踪  人
?(1)有(因结核病休学  人,复学  人); (2)无
?(1)是;(2)否
?(1)是;(2)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