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西朔州平鲁区党新煤矿有限公司
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
二〇二〇年四月
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五、五十六条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消除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编制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
一、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组织机构
领导组:
组 长:丁成群
副组长:冯志杰
成 员:其他分管副矿长 各部室成员及区队长
二、预防煤尘爆炸的措施
1、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1)地面建设的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³,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两小时的用水量。
(2)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回风巷道每隔10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运输巷道每隔5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
(3)防尘供水系统中,必须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质的清洁。
2、井下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 必须相应地调节风速,防止煤尘飞扬。
(1)井巷中风流速度应符合《规程》中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当采取采煤喷雾降尘等措施后,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加大风速,但不能超过5m/s。
(2)回采工作面,,必须加强喷雾等防尘措施。其它巷道,当接近最高风速时亦须加强防尘措施。
3、产生粉尘的地点,必须采用有效的防尘措施
(1)掘进岩巷、半煤岩巷和煤巷时都必须采用湿式钻眼、冲洗巷道顶帮、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措施。
(2)回采工作面应采取喷雾、净化风流、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
(3)采煤机应安装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无喷雾装置的采煤机不得工作。生产中如果采煤机内喷雾装置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确保喷雾装置正常。
(4)井下煤仓、溜煤眼和各运煤转载点,都应进行喷雾洒水或设置除尘器。喷雾、洒水、捕尘网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和维护,不得任意拆除。
(5)对煤尘沉积强度较大的巷道,可采取用水洗的方法、冲洗周期,按煤尘的沉积强度及煤尘爆炸下限浓度决定。在距尘源3Om的范围内, 沉积强度大的地点,每班必须冲洗一次,距尘源较远,或沉积强度小的巷道,每天必须冲洗一次
,运输巷道每周必须冲洗一次。运输大巷每年必须刷白一次。
4、杜绝引爆火源
(1)防止明火。严格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及引火物入井,井下严禁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如确需使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格审批手续,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防止电火花。井下使用的机械和电器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要经常检查和维修,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3)防止摩擦火花。采煤工作面要防止采煤机截齿和刮板输送机链条等与煤层中坚硬矿物摩擦产生的火花。
(4)防止高温热源。井下电气设备必须严格管理,防止电气设备失爆。
三、隔绝煤尘爆炸措施
主要采用隔爆水棚来隔绝煤尘爆炸的传播。隔爆水棚分为主要隔爆水棚及辅助隔爆水棚,分别设置在以下地点:
主要隔爆水棚,应在下列地点设置:
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
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辅助隔爆水棚,应在下列地点设置:
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顺槽
(2)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
(3)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3、隔爆水棚安设标准:
(1)隔爆水棚用水量
集中式隔爆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水棚不小400L/㎡,辅助隔爆水棚不小于200L/㎡。
(2)隔爆水棚设置位置
①水棚应设置在直线段巷道内。
②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须保持50一75m,与风门的距离须大于25m。
③第一排隔爆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60m-200m。
④在应设辅助隔爆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间距不大200m。
(3)水棚排间距离与水棚的棚区长度
①-。
②棚区长度:集中式主要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Om;集中式辅助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
(4)水棚的安装方式
①水棚的安装方式,采用吊挂式。
②水棚安装方式的原则是:当受爆炸冲击力时,水袋中的水容易泼出。
③水袋的布置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断面S≤10㎡时,nB/L×100≥35%; 断面S≤12㎡时,nB/L×100≥50%; 断面S≥12㎡时,nB/L×100≥65%, 式中:n一一排棚上的水袋个数。B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