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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做好公务接待工作,特制订本制度。总则1 、全局系统接待工作实行统一标准、归口管理、定点就餐、对口分线负担经费的原则。 2 、接待对象主要是:来本单位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来株洲考察交流的外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同志; 来市局办理公务和请示汇报工作的市辖五县(市) 领导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同志。市区范围内的来宾,原则上不安排就餐。 3 、全局系统公务接待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监督。厅级以上领导的接待工作原则上由局长批准、局办公室统一协调, 报市委接待处接待;厅级以下领导的接待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接待办法。其中: (1 )局机关的接待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2 )局属二级处和局属财务独立科级事业单位的接待工作按照本规定,严格控制,自行管理。 4、局办公室会同财务、纪检对局属各单位的公务接待工作情况, 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接待办法和标准(一)接待办法属局办公室管理范围的,按下列办法接待: 1 、处级领导,属局办公室管理范围的,由对口科室、单位到办公室领取《接待单》, 如实填报来宾单位、人数、级别, 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局办公室确定就餐地点、标准、陪同就餐人员。 2、科级及以下来宾, 由对口科室或单位到办公室领取《接待单》, 如实填报来宾单位、人数、级别, 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 交局办公室确定就餐地点、标准, 其中: 科级来宾由局办公室安排陪同就餐人员, 科以下来宾由对口科室、单位安排陪同, 但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2 人,就餐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局就近协议餐馆就餐。其他单位参照上述规定,严格控制,自行接待。(二)接待标准 1 、凡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兄弟地市的劳动保障局领导、五县(市) 领导原则上接待一餐, 标准分别为: 处级每人每餐 100 元, 科级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