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信用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

格式:doc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信用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5/4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信用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信用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精神,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全国整规办”)《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 整规办发[2007]3 号)的规定,为更好地服务会员企业,加强行业管理,增强行业诚信意识,提高行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规范协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搭建协会会员信用平台,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信用评价体系的指导思想是加强自身建设, 实现规范行业运作、诚信执业、公平竞争、奖励惩戒、自律保障。第三条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信用评价体系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为加强信用评估工作的管理,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成立由行业资深人士、各专业分会相关人员组成信用评估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评估委”), 评估委主要职责是: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电工行业特点,制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指导方针; (二)制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政策性和指导性文件; (三)制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 (四)决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评估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是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信用评价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信用评估和信息管理日常工作。第五条评估委组建协会信用评价管理专家审查组(以下简称“专家组”), 专家组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信用评估管理工作提供专家指导意见,并对评审意见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正性负责。第六条各专业分会成立信用管理部门,并设专人具体负责本专业分会企业信用评估和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评估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提供申请会员的信用评估分会意见书,负责信用评估和监督跟踪; (二)评估委委托的其他工作。第三章信用评估管理细则第七条申请参加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信用评估的主体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必须是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现任会员; (二)注册资本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 (三)企业连续经营时间不少于三年的,且近三年内企业经营良好,无经营性亏损或未受过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 第八条信用评估须通过各专业分会上报评估委,评估委组织专家会评,专家会评意见向评估委报告,最后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审定批准公布。第九条信用评估层级分为 AAA 、 AA、A、B、C 三等五级,其中 A 类信用等级又分为 AAA 、 AA、A 三类档次, 分别代表 AAA 级优秀信用企业、 AA 级优良信用企业和 A 级良好信用企业; B、C 类信用企业不再做档次划分, B 类信用等级代表基本信用企业; C 类信用等级代表失信企业。第十条根据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定办法( 见附件一), 综合评定参评企业信用等级。第十一条信用评估及复查程序信用评估每年评估两次, 分别在每年 5 月和 10 月进行, 评估共分基础评议、独立评议、综合评议、终评、公示及结果公布六个阶段,评估全过程对社会公开,受社会监督。(一)基础评议阶段:参评企业应将申报材料( 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提交至各专业分会, 提交材料一式二份, 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doc 格式) 各一份,书面材料需加盖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