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债的担保
概述
抵押权
质权
留置权
保证
定金
第一节担保与担保法概述
担保概述
担保物权概述
担保法概述
一、担保概述
(一)概念
担保:法律为保障特定债权人的债权而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债务人、第三人的特定财产确保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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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征
(三)种类
(四)反担保
债务人或第三人向为债务人履行主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人所提供的保障追偿权实现的担保。
(1)联系
(2)区别
参考法规\(第4条)
参考法规\(第2条)
(五)担保无效的问题
(1)主合同无效(主债权不成立)
(2)担保人无订立担保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担保物属禁止流通物
参考法规\(第3-5条)
2.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参考法规\(第5条)
参考法规\(第7-9条)
问题探讨:
,担保人即不承担任何责任?
,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之性质?
二、担保物权概述
(一)概念与特征
担保物权:以确保特定债权实现而设定的、以支配特定财产之交换价值为内容的他物权
(他物权)
 
4. 不可分性 参考法规\(第71-21条)
5. 物上代位性 
注意:比较担保物权与所有权、用益物权
(二)种类
(质权)
思考题:
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关于担保物权种类的规定有何不同?我国将来《物权法》应当如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