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东华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实施细则
一、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1、博士生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作出创造性成果。
2、学位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如果博士生学习阶段的科研工作系本人在硕士生学习阶段科研工作的继续和深入,硕士学位论文的成果可以在博士生学位论文中引用,但不能作为博士生学习阶段的科研成果,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一篇)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
3、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具有扎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4、学位论文要求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说理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标点符号正确,文字图表清晰整齐。学位论文中引用的文献资料均应注明出处来源,使用的计量单位和制图规范均需符合国家标准。论文一般应不少于6万字。
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
1、博士生应按照个人培养计划,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总学分,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和撰写工作,经导师审定合格,并达到论文发表的要求,可向研究生部提出答辩申请。
2、博士生填交《东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表》,同时向研究生学位办公室递交以下材料:
(1)用于“双盲”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2本(须装订成文,但不能撰写自己的姓名及导师的姓名,也不要写致谢)。
(2)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已发表的论文须复印论文的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已录用的论文须递交录用证明及论文全文复印件)。
(3)递交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1-主要创新点;2-发表论文),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情况表各一份(表格可从网上下载)。
(4)博士研究生的研讨班记录卡和系列讲座记录卡。
三、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审
博士学位论文采用“双盲”预审和面上评审相结合的制度。由研究生部聘请2名同行专家进行“双盲”预审,预审成绩达到良好者视为通过。预审通过后由导师和学院研究生工作指导小组共同推荐5名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面上评审(其中至少两名为外单位同学科博士生导师或教授级专家,根据情况研究生学位办公室对评阅人可作适当调整)。只要有一名评阅人认为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就不予组织答辩,须对论文修改后重新进行评阅。
答辩秘书由博士点学科研究生工作指导小组提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答辩秘书不得由研究生担任。
四、博士学位论文的答辩
1、答辩委员会组成
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成员应是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校外专家及博士生导师应有3~4名(博士研究生导师本人不参加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博士点学科研究生工作指导小组提名,并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2、学位论文答辩程序(供参考)
答辩委员会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参加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要发扬学术民主,以公开方式进行。
(1)导师简单介绍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习和工作情况(博士研究生回避);答辩秘书简单介绍论文送审评阅的专家意见。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代表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3)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
(4)博士研究生报告学位论文工作的情况和主要内容(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分钟),并宣读《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5)答辩委员会及到会人员提问,学位申请人答辩。
(6)答辩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