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029号
中山市奥泰普微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中山市奥泰普微电子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O一O年十二月
总则
项目由来
现代社会已进入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时代,信息产业已经成为现代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微电子技术和微电子工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和基础,又是一个和综合国力的体现。微电子技术和微电子工业的代表是集成电路产业,该产业属于技术、人才与资本密集型产业。随着信息产业的迅速发展,通讯设备、网络设备和个人计算机需求持续增长,大大促进了集成电路市场的扩大。为此,预期2000~2010年全世界集成电路的年平均增长率可达20~25%。
近年来,国际上集成电路的加工生产重心己转移到亚太地区。我国拥有发展集成电路产业最重要的人力和智力资源,在面对世界经济激烈竞争的时刻,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意义十分重大。
目前,我国的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大部分采用国内设计、境外加工的流程,一些设计在真正转化成芯片时,会出现转换受阻和模块兼容性等问题,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进行整改。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加强设计与加工的交流与合作,这是缩短投片时间、提高芯片质量的重要环节。
中山市奥泰普微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一路32号(逸仙微电子产业园内,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3°29'42"、北纬22°33'05",-1),项目在逸仙微电子(中山)有限公司原址上进行组建,更新或重新购置部分生产设备,并调整部分生产工艺(逸仙微电子(中山)有限公司的相关概况详见第二章,原环评祥见附件一)。
项目经营范围:研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及相关产品,、(包括SIGE集成电路芯片和SI集成电路芯片)产品的的售后技术服务和应用开发。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项目厂房改造过程及投入使用后,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04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修订后的《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010年6月,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接受中山市奥泰普微电子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了《中山市奥泰普微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即成立了包括水环境、环境噪声、环境空气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环评项目课题组,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及其周围进行了实地勘查与调研,收集了有关的工程资料,进行了该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结合该项目的生产特点,编制了《中山市奥泰普微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环评单位对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在此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并在中山市环境监测站等有关单位的支持与协助下,编制出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比例尺
0m 100m 200m
纳污河道-小隐涌
-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评价目的及原则
评价目的
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目的是查清该项目拟选址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针对本项目工程特点及产生的环境污染特征,分析并预测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并对不利影响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治措施及对策,通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方面的分析,最后在环境方面对该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否可行作出明确的结论,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本次评价最终目的就是结合芯片生产项目的特点和环境敏感问题,及早发现该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问题,提出解决这些环境问题的途径,给出环境监管和治理措施方案。做到既对环境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技术保障负责,也要对建设单位负责。
评价原则
在工程项目的评价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广东省及中山市有关法律和法规,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清洁生产的前提下,以确保拟建项目实施后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做到既要发展生产,又要保护环境的宗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具体评价方法如下:
(86)国环字第117号文件精神,在保证报告书质量的前提下,尽量收集利用已有的资料和数据,并结合必要的调查和监测,适应建设项目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