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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徐州市科学技术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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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徐州市科学技术局.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
徐州市科学技术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组通〔2011〕18号
关于组织做好2011年度省、市高层次
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苏组通〔2011〕37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徐委发〔2009〕29号)和《关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徐委发〔2010〕48号)精神,现就组织做好2011年度省、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双创计划
”)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引进重点
1、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2、能够对我市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特色产业基地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装备制造业、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能源产业、商贸物流旅游业等主导产业以及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产业和现代农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从事研发和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
3、实施省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建省级以上企业重大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4、地方、部门、企业及社会资金重点支持的高层次人才;
5、创新在高校院所、创业在园区的高层次人才。
大力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拥有重大成果的创新创业团队,省除给予个人经费资助外,还将给予团队3—5年持续的科技经费支持。具体办法参照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度“江苏省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苏科政〔2011〕87号)执行。
在重点支持以上引进人才的同时,省将择优支持一批由高校、科研单位、三级甲等医疗和市级疾病控制机构引进的,能提升重点
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研发平台科研水平和临床医疗技术水平的领军人才。具体办法参照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苏组通〔2011〕43号)执行。
二、申报条件
引进人才参加工作时间应不少于5年(全日制学****时间不计算在内)。申报省“双创计划”,必须在省外工作3年以上,申报市“双创计划”,必须在市外工作3年以上,并在此期间获得显著绩效、成果或知识产权。省(市)内单位派出进修,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的,不属于省(市)引进人才范围。
(一)自主创业人才(A类)
自主创业人才是指符合支持重点,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我市投资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
1、申报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3)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
(4)2010年1月1日以后来我市创业,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创(领)办的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企业,2011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2)创(领)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大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企业位于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软件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创新载体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二)企业引进人才(B类)
企业引进人才是指我市各类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引进的,符合支持重点、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究开发和管理人才。
1、申报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5年以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3)2010年1月1日后到我市工作,或尚未到我市工作、但已与相关企业在2011年5月31日前完成引进手续;
(4)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企业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2、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千人计划”和省、市“双创计划”资助对象创(领)办的;
(2)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省“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