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法律制度案例 1李某是沿海某地的一个渔民,一日清晨,他从海上打鱼归来,共捕得黄花鱼 6千余公斤。下船后,李某即写了一张便条给其老关系客户某水产品商店,告知商店他今日打鱼归来,共计有黄花鱼 6千余公斤,价格为每公斤 15 元,如有需要,请派人前来购买。请人当天下午将便条送达至商店。?一般讲, 4月天打回的鱼可以存放 2 天,商店由于现金周转问题,决定第二天上午再派人前去购买。然而,由于鱼产品价格上涨,当天下午,李某便将 6千余公斤的黄花鱼以每公斤 18 元的价格全部卖给了另一水产品商店,且没有通知原水产品商店。待第二日上午商店派人前去购买时,黄花鱼已卖尽。双方虽起纠纷。问:该案应如何处理? ?案例 2 ?被告(某市食品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 急需水泥,基建处遂向本省的清锋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 “我公司急需标号为 150 型号的水泥 100 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意派人前往购买。”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被告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它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的价格。而原告建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也派车给被告送去了 50 吨水泥。在该批水泥送达被告之前,被告得知新华水泥厂所产的水泥较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新华水泥厂发去函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厂 100 吨 150 号水泥, 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在发出函电后第二天上午,新华水泥厂发函电称已准备发货。下午,原告将 50 吨水泥送到,被告告知原告,他们已决定购买新华水泥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受原告送来的水泥。原告认为,被告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双方因协商不成,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问:你认为该案应如何处理? ?对本案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已构成违约。因为被告向原告发出的函电中,称“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实际上已表示,只要原告有货, 他就将购买,这是对原告发出的购买水泥的要约。而原告发出水泥,实际上是以行为作出承诺。可见,双方已成立买卖合同,被告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并未构成违约,因为被告向原告发出的函电并非是一种要约,而只是要约邀请,而原告送货,实际上是一种要约行为,据此,被告可以承诺,也可以拒绝承诺。如被告拒绝收货,表明他不愿意承诺?这完全是合法的。?第三种意见认为,双方已达成买卖合同关系,但由于被告在要约中明确提出: “愿派人前往购买”,因此,合同的交货方式应是买方自提,而非卖方送货。原告未与被告协商而主动送货,显然是违反了交货方式,因此,被告有权拒绝收获。?案例 3 ?被告崔某为一个体户,长期在外经商。 1993 年5月初被告返回家乡时发现原告(某街道幼儿园)房屋年久失修, 拥挤不堪,便主动提出愿捐款 100 万元为原告盖一栋小楼,但原告同时也必须为此投入一笔配套资金。原告当即表示同意。同年 5月 26 日,原告又与被告协商确定资金到位时间和开工时间,被告提出其捐款将在 9月底到位,在此之前请原告作好开工准备,包括准备必要的配套资金。?同年 7月初原告开始将其原有的 5间平房拆除,并于 7月底找到一家信用社贷款 50 万元,期限为 1年。同年 9月初,原告找到被告催要捐款,被告提出因其生意亏本暂时无力捐款。原告提出可减少捐款, 但被告提出仅能捐出数万元。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原告遂行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诺言,否则赔偿原告遭受的全部损失。被告辩称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他没有义务必须捐款,至于原告遭受了损失是由于其自己原因造成, 他不应承担任何责任。?问:你认为被告应否承担责任?其承担责任的方式是什么性质? ?对本案的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双方因没有达成书面协议,所以赠与合同根本没有成立,原告听信被告轻率的许诺而拆房借款,由此遭受的损失应由原告自行承担。?第二种意见认为,尽管双方没有订立正是的书面合同,但双方已经多次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应认为捐款合同已经成立, 被告应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捐款,如不捐款,则应赔偿原告全部损失。?第三种意见认为,尽管捐款合同没有成立,但被告明知自己无力捐出 1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