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丽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丽江市文明办
2012年2月
丽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按照丽江市“四创两申”工作部署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为民创建,共建共享”为宗旨,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在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坚持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多办实事,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加快经济建设,完善城市管理,提升文化品位,保护生态环境,努力把丽江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社会公平、文化繁荣、生态一流、法治优良、人民幸福的和谐家园,力争2014年取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2017年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创建文明城市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丽江的动力,把满足人的需要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使人民群众在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中实现自我发展。
群众主体原则。创建文明城市要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核心,始终让人民群众成为创建主体,把每一项创建工作都作为陶冶人、教育人、提高人的素质的过程,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创建中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文明素质,提升文明程度。
讲求实效原则。创建文明城市要以求真务实为根本,讲求工作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工作措施,多办好事、实事,确保抓一件、成一件。要注意把文明城市创建同部门工作有机联系起来,并不断丰富其内涵,把创建工作转变为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注重创新原则。创建文明城市要以创新发展为手段,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探索创建工作的新规律、新办法,不断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建立科学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开创创建工作新局面。
三、工作目标
促进经济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增加城市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力争全市主要经济指标五年内在2010年基础上实现翻一番。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以上,经济总量突破300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总量突破4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超过70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3%以上,超过26000元。人均生产总值和人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加强城市管理。围绕建设“底蕴浓厚、独具特色、功能完善、管理有序、环境优美”的魅力城市总目标,加大城市建设管理的综合协调力度。加快实施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公共服务领域资源共享、优化配置的数字城管全覆盖。抓好城市交通管理,倡导文明交通,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加强市政管理,完善市政设施,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在全市农村实施
“五整治”工程,美化净化环境。加强对交通要道口、“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综合治理。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建立公共危机应急管理机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住治安源头和关键环节,全面落实“打、防、控、疏”的方针,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时空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抓好外来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大力查处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减少劳资纠纷。抓好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机构、信息和制度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网络。加大公共投入,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整治安全隐患,确保不出现重大社会治安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
保护生态环境。全面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实施碧水、蓝天、绿地、宜居和绿色GDP五大工程,力争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节水型城市、卫生城市的创建工作,基本解决污水和垃圾处理问题。实施“绿色制造、清洁生产”工程,发展循环经济。花大力气综合整治水环境、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和噪声污染。加强绿色生态文明教育,大力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生态示范区”,加强生态村镇建设,开展绿色交通等活动,倡导和谐相处的理念,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提升学习能力。市民的学习能力是城市发展能力的基础。创建各具特色的学习型组织,重点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家庭。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和全民学习网络,构筑社会化、开放式、多层次的终身教育体系,整合社区学习资源,把社区建成没有围墙的学校,使“生活学习化,学习生活化”。积极开展“全民读书”活动,继续办好“丽江大讲坛”活动,大力宣传各类学习成才、学习创业的典型。
塑造现代市民。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