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相关学习资料汇编
市政府办公厅议案处
二OO九年三月
目录
办理制度和规定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办法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岛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
青岛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办法
关于评选青岛市优秀市人大代表建议、优秀市政协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先进承办工作者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意见
部门经验交流
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积极认真做好办理工作
----市教育局
创新思路,落实责任,认真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市监察局
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努力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市财政局
明确责任,规范程序,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市人事局
健全机制,不断创新,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市劳动保障局
完善工作机制,务求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
----市建设委员会
认真办理建议,全面加强环保工作能力建设
----市环保局
倾心办理建议提案,推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市农业委员会
确保四个到位,高质量完成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市水利局
开拓创新,务求实效,全面提高建议提案办理水平
----市经贸委
立足本职,明确责任,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市外经贸局
健全制度,规范程序,着力做好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
----市文化局
加强组织,创新方式,全面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
----市物价局
创建“三个三”工作制,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效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着眼民生,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
----市南区政府
坚持工作创新,狠抓办理质量,全力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崂山区政府
一、办理制度和规定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2005年2月5日发)
第一条为切实办理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以及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和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下简称政协提案),使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的有关规定以及《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表建议,是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交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政府研究办理的书面建议、批评和意见。
本办法所称政协提案,是指全国和省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向本级政协全体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由提案委员会审查后交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政府研究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做好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发挥人大和政协监督作用,推动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尊重代表、委员的权利,对办理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紧抓好。
第四条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狠抓落实的原则。凡是应该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因客观条件所限暂时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或委员说明情况,取得代表或委员的谅解。有些问题还可以直接与代表或委员联系,共同商量处理办法。
第五条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由省政府办公厅批交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政府办理。
全国人大代表在省内视察期间所提代表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批交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政府办理。
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所提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由大会工作机构批交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政府办理;闭会期间所提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和省政协提案委员会批交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政府办理。
第六条承办单位收到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后,首先应认真审阅内容,对确系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应在5日内向交办机关和省政府办公厅说明理由,重新商定办理单位,不得自行转送其他单位。
第七条代表建议或政协提案所提问题需2个以上单位办理时,主办单位要主动同会办单位协商办理;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向主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