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法学理论论文■关于无过错责任原则.doc

格式:doc   大小:68KB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法学理论论文■关于无过错责任原则.doc

上传人:小雄 2021/1/10 文件大小:6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法学理论论文■关于无过错责任原则.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法学理论论文■关于无过错责任原则
内容提要:本文主要探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问题。文章首先从该原则的概念、 构成要件谈起,其次对法律规定的九种特殊侵权行为的特点、归责原则和免责事 由进行了分析,最后将无过错责任与一•般过错责任、混合过错责任、推定过错责 任加以区别。从而加深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理解和认识。
、弓I '言
无过错冷任、过错责任、公平责任均属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的研究范畴。侵权 行为法的归责原则,它是确定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也是贯彻于 整个侵权行为法zm、并对各个侵权法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是司 法机关处理侵权纠纷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然而,由于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理解的偏差和传统观念的作祟,使得它毎进展一步, 都要伴随激烈的争议。但无论在世界丄还是在我国,其适用范围愈来愈广泛,新
《合同法》的颁布更为此问题做出定论。正因为如此,我们的探讨和研究才是具 有意义。①
二、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概念
无过错责任原则,也称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 法律规定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这一原则, 主要不是根据行为人的过错,而是基于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根据行为人的活动 及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由法律规定的特别 加重责任。所以,学说丄也把无过错责任原则称Z为客观责任或危险责任,英美 法则称之为严格责任。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半承担责任的,应为 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法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承认。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 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具体的适用范|羽是民法通则第121条、第122条、第
123条、第124条、第125条、第126第、第127条、第133条所规定的侵权行
为。此外,我国单行法规对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作出了规定,比如卫生法第
39条、第40条;纱殆管理法第56条;兽药管理法第47条;环境保护法第23
条;水污染防治法第41条、第42条等。②
三、 无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
1 •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吋,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
能免责。
3 •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Z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不必过错。是指责任的承担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在认定责任吋 无需受害人对行为人具有过错提供证据,行为人也无需对自己没有过错提供证 据,即使提供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应承担责任。③
四、无过错责任的法律特征
(一) 、法定的适用范围:无过错责任原则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不能随 意扩大或者缩小其适用范围。民法通则规定的典型的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案件有: 缺陷产詁的侵权行为、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行为、环境污染的侵权行为、地面施 工引起的侵权行为、饲养的动物引起的侵权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屮 的侵权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法人工作人员 的侵权行为、因建筑物等物件引起的侵权行为致人损害的赔偿案件。
(二) 、法定的免责事由:适用无过错责任的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条件由法律规定, 但各特殊侵仅行为的法定免责爭由并不是完全相同的。
1、 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屮的侵权行为。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 机关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