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浅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教学研究】.doc

格式:doc   大小:29KB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浅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教学研究】.doc

上传人:1294838662 2021/1/11 文件大小:2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浅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教学研究】.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浅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教学研究】
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带来的首要问题就是援引的法律类别的增加和司法的正确性,合法性。在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因为市场环境与法律的从属问题所暴露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具体到高校法律教学中,我们不仅要注重对个案的分析,更要注重教师队伍的法律知识积累,便于在教学中更好地通过教学实践对法律问题的解决与传授法律知识的渠道做一个精准的定位,以下是笔者在教学实践中摸索出的几点经验。

一、市场经济亟待法律教学的改革

与我国当前努力实行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需要相比较,我国高等院校法律课程中涉及市场经济、比较法和国际商事法的课程所占的比重不够,有些课程的内容也急需改进或充实。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高等教育法律教学重视史论课的开设而轻视应用部门法课程的开设;在这些部门法课程中,民商法课程所占的比重就更少;现在所开设的经济法方面的课程也有很多建立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其大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即便是在民商法课程中,讲授也往往是重在原理和条文论述,而忽视对于实际操作技巧的训练。讲金融法的不了解金融的操作和运行,讲证券法的不知道各种票据的实际制作和使用,讲公司法的不知道公司的具体结构和实际创立。讲劳动法仅仅是局限与劳动法渔民法的援引关系,而难以调整劳动法和合同法的衔接,尽管2008年出台了劳动合同法,但是在一定层面上,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与高等院校的法律教学不可能达到同步的效果。在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法律问题的暴露所涉及到的法律类别也是多种多样,使得法律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因此在高等院校法律教学中我们不仅要抓好理论的教授,更要注重法律问题的比对,培养学生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
由于社会的批评和学生的责难,越来越多的法律教师认识到了这种教育模式的弊端,对现行的法律教育模式构成越来越大的压力。在这种压力的推动下,我国法律教育界开始探索法学教育方法的改进,并将这种方法运用到法学教育中。在我们已经走过的法学教育的经历中,各种方法并存是我国法律教育的特点之一。在更多的情况下,教师是以自己对法律的学理认识去影响学生,甚至依照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去选择合适的案例,指导学生进行讨论,然后以达到统一认识为圆满结果。于是,每一位教师都会因为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了学生而沾沾自喜,而学生也会以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最终与教师的相吻合而感到高兴。也就是说,我们虽然在不断努力进行法律教育方法的改革,但在根本上,我们没有改变“以理解法律含义、传授法律知识为宗旨的教育模式”;因而我们的法律教育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培养学生成为法律职业者。为此,我们认为,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必须以法学教育宗旨的改革为前提,即法学教育不仅要传授法律知识,同时要培养和训练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能力的培养应当提到与知识的传授同等甚至更高的地位。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教学改革的思考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教学本身就应该起到服务与社会,服务与市场经济的准则,教师在教学中应当授予学生解决这些暴露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法律问题的能力,因此对高等院校法律教学的模式,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内容以及课程设置和评价方式都要相应地做个调整。

(一)教学目标的设定
我们都知道市场经济条件呼吁法制的法律环境,不仅要有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