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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08法律问题》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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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八章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一、电子商务法概述
二、电子商务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三、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四、网上个人隐私权问题
五、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
*
1
整理ppt
案 例
1999年9月28日,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星公司)与金贸网拍公司订阅委托拍卖合同书,由金贸网拍公司承办公开拍卖海星公司9台电脑,金贸公司从拍卖成交总价中收取1%-5%的佣金。上网拍卖的9台电脑中,型号为海星冲浪810400CRA电脑保留价为7290元;海星巨浪7500K7型电脑保留价为13000元;海星巨浪7600K7型电脑保留价为19800元。国安五龙公司则作为电脑网络拍卖专场会的主办者。
被告金贸网拍公司于次日在网页上发出拍卖公告,展示了主拍师情况、所拍卖物品的型号和数量、拍卖周期和竞买客户须知。因拍卖程序故障,在公示的拍卖日期未到之际自行从启动阶段进入点击程序。
案 例
该网站注册用户张岩在1999年10月1日—5日内通过网上竞拍报价,并得到了拍卖软件程序的确认,仅以1000元、3000元和5750元的价格便购得前述三台电脑,均低于拍卖委托方海星公司的保留价,而拍卖网站在显示张岩的竞拍应价为最高应价并确认成交后,并未揭示竞拍者的报价因低于保留价而无效。
原告将货款计9570元汇到拍卖方后发现被告仍有新报价上网。一周后,中国商品交易拍卖市场网站向张岩发来E-mail,解释其使用的软件程序发生故障,在公示的拍卖日期未到之际自行从启动阶段进入点击程序,因而张岩的竞拍结果是误认,拍卖无效,深表歉意,愿派人登门致歉。原告诉请法院确认拍卖有效并判令被告给付拍卖标的。
网络游戏玩家联手起诉网游运营商案
因强烈不满自己花费重金组建的团队遭遇离奇解散,来自多个省市的游戏玩家推举宋江华为代表,状告***网络游戏运营商。
宋江华称,在数年间,他投入几千个小时的精力和5万余元的现金,最终步入***游戏的顶级玩家行列。他组建的“情谊无痕”军团,最高达2000余人,成为所在服务区内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军团。6月21日零时后他发现,自己的军团不复存在了。
与***游戏客服人员多次沟通后,对方始终不同意恢复解散的军团。于是众玩家在军团被解散近一个月后,来到林州法院立案状告***游戏网络运营商网龙公司,要求恢复游戏中原告所组建的团队,并赔偿原告与被告交涉过程中产生的长途电话费用50元。
首例网络游戏
庭审中,宋江华和律师向法庭逐一出示“情谊无痕”军团网络截图照片和陈江华与网龙公司客服人员的通话录音、短信等证据。录音中,网龙公司客服人员回复宋江华,该网络游戏6月20日晚8时至次日凌晨并未有任何军团解散的电脑记录,并询问宋江华的“情谊无痕”军团是否真实存在。
针对游戏玩家们的指控,网龙公司的代理律师当庭提出了3点异议。
一是原告当庭演示登录的“落花有意”游戏账号,注册时所输入的身份证号并非宋江华本人的,所以原告并不是该账号的玩家,其不具备该案的诉讼主体资格;
二是网龙公司服务器电脑记录显示,6月21日零时7分,有人在河南安阳地区登录“落花有意”账号并将“情谊无痕”军团解散,对于军团的解散网龙公司不存在任何过错;
三是原告登录游戏的IP地址显示,“落花有意”账号曾在安阳市和林州市两地短时间内频繁登录,由此可以推断,该账号曾有两人以上使用,故不能排除该账号曾借与朋友使用或被他人盗号使用而将军团解散的可能。
庭审结束后,法官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最终未达成调解协议。
宝洁公司与天地集团域名纠纷案
案情:原告(美国)原告公司。被告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一九九五年,宝洁公司获准在中国注册“WHISPER”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卫生巾、卫生毛巾止血塞等卫生用品,并成为驰名商标。
当宝洁公司准备在中国互联网上以“WHISPER”为标志注册域名时,却发现被告国网公司已抢先注册了“”域名,该域名一直闲置未开通使用。
原告认为:“WHISPER/护舒宝”商标已经在中国及国际市场上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较高信誉,成为驰名商标。被告国网公司注册的“”域名与宝洁公司的驰名商标从读音、字母组合均完全相同,该域名是对原告公司的驰名商标的抄袭与模仿,被告国网公司的此种行为旨在搭乘和利用宝洁公司的驰名商标所附属的商誉而行销自己,使宝洁公司无法在网络媒体上利用自己的驰名商标创造商机,降低了该驰名商标的广告价值,且导致消费者的混淆,淡化了该驰名商标在网络上表现与区别商品的能力,损害了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
王蒙等六作家诉世纪互联侵犯著作权案
1998年4月,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灵波小组”,并在其网站上建立了“小说一族”栏目,在该栏目中刊载了王蒙等